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政务 > 建议提案办理

广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政协十三届广州市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1071号提案答复的函

    

  穗农函〔2021〕177号

  广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政协十三届广州市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1071号提案答复的函

民进广州市委员会:

  贵委在市政协十三届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开展规模化土地流转 推动乡村产业振兴的提案》(第1071号)收悉。市政府高度重视,由我局会同白云、黄埔、花都、番禺、南沙、从化、增城区人民政府认真研究办理,并与贵委联系人多次进行信息沟通。经综合各会办单位意见,现将有关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我市土地流转基本情况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农村土地流转工作。近年来,广州市根据中央和省关于深化农村土地改革精神,通过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开展农村集体土地确权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等改革措施,不断将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向纵深推进,在稳定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基础上引导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适度规模经营,采取出台促进土地流转政策、强化财政奖补扶持力度、大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创建农业产业园区、完善仲裁调解体系建设等系列措施,多措并举推进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截至2020年底,全市农村家庭承包耕地流转面积约101.11万亩,占承包耕地面积的65.15%,高于全省平均流转率15个百分点。2018年以来,全市的土地流转率提高超过20个百分点。

  二、主要措施和成效

  (一)开展土地确权,筑牢流转基础。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稳妥有序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采取加强组织领导、大力宣传培训、落实经费保障、健全工作制度、强化督促检查、先试点后推开、加大纠纷调处力度等有力措施,用近5年的时间基本完成确权任务。通过确权进一步明确了农户承包经营权,解决承包地块面积不准、四至不清、空间位置不明、登记簿不健全等问题,为农户承包权益提供了法律保障,夯实了土地流转基础,为规模流转提供了依据和保障。

  (二)出台政策措施,支持土地流转。

  近几年,我市不断加强土地流转政策支持力度,陆续出台了《中共广州市委 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广州市农村土地流转财政补助实施方案》等文件,特别是去年《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农村承包地土地经营权流转的意见》印发实施以来,我市结合实际,认真组织贯彻落实,制定出台了涵盖保护农村集体和承包农户土地权益、总结推广各地创新流转方式、推行农户委托村级组织统一流转、推进股份合作制改革、积极探索土地银行、探索农户承包权退出机制、对经营主体设施用地支持等十二项举措的《关于加快推进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流转若干措施》,进一步激活和充分释放农村土地资源活力,促进土地资源要素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合理流动,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各主要农业区也相继出台了促进土地流转的政策文件,如增城区出台了《增城区推动集体农业用地流转补助奖励办法》;白云区出台了《广州市白云区关于加快农村土地经营权规模化流转的实施方案》;从化区出台了《关于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实施意见(试行)》;黄埔区印发了《广州市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 广州高新区现代农业发展实施办法》,明确了土地流转补助内容;番禺区创新农村土地管理模式,开展农村集体股份合作制改革,农民承包地集约在村集体,农户按股份占有,通过农村集体产权流转管理服务平台统一发布流转公告,公开竞价交易,较好地实现了土地规模流转和土地价格溢价成交双赢局面,该区承包土地流转率长期稳居七个主要农业区之首。

  (三)加大财政扶持,推动适度规模经营。

  2015年起市财政每年安排550万元,设立广州市农村土地流转财政补助专项资金,加大财政补助扶持力度,对连片流转面积达到100亩、流转合同期限5年以上流转出承包土地的农户给予100元/亩的财政奖补,流转土地的镇、村分别给予20元/亩、5元/亩的财政奖补,引导农村土地有序规范流转,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各主要农业区在市级财政补助的基础上,区财政对规模流转的主体进行配套补助,如增城区对流转农户、镇、村和社分别给予300元/亩、20元/亩、30元/亩、50元/亩的财政奖补,对流转经营主体大户(流入方)按500元/亩的标准由区财政连续五年给予奖励;白云区对经服务平台公司统一规模流转的农业经营主体,以500元/亩·年标准予以资金补贴;黄埔区对集中连片面积50亩以上的耕地(含鱼塘、园地)承包农户按每亩300元/年给予补助,对土地流入方按每亩700元/年给予补助,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按每亩100元给予一次性流转奖励;从化区在区财政相对困难的情况下,对承包农户连片流转面积达100亩(含100亩)以上的一次性给予400元/亩的补助,对以承包土地经营权折价入股面积200亩(含200亩)以上的土地股份合作社一次性给予200元/亩的补助,对连片租赁农村承包土地面积达500亩(含500亩)以上的龙头企业一次性给予200元/亩的补助,对连片租赁农村承包土地面积达100亩(含100亩)以上的家庭农场,一次性给予200元/亩的补助,对于连片租赁农村承包土地面积达100亩(含100亩)以上并用于发展集体经济的村集体经济组织,一次性给予200元/亩的补助,对符合条件且帮助农户通过集体产权流转管理服务平台成功流转土地的第三方流转服务机构,按照当年享受补助资金的土地流转面积50元/亩的标准给予补助。花都、南沙等区也在准备出台的政策文件中拟定了区级财政奖补标准。部分镇级也对流出经营权的农户、流入方经营主体和村集体经济组织进行财政补助,如钟落潭镇对符合补助条件的村社一次性给予300元/亩的补助;人和镇对符合补助条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一次性给予500元/亩补助、对符合条件的农业经营主体一次性给予1000元/亩补助;江高镇对符合补助条件的承包农户一次性给予1000元/亩的补助,对符合补助条件的经济联合社当年按200元/亩的标准给予奖励,作为工作经费补助。

  此外,增城区近两年安排2亿元财政资金用于乡村振兴土地流转整合和重点基础设施建设,新增规模流转承包地面积2.8万亩,成效突出,树立全省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流转工作的先进典型。2020年省农业农村厅在增城区召开了全省农村土地流转现场会,会上推介了增城区土地流转先进经验。南沙区2020年统筹安排2千万元财政资金,用于支持乡村振兴土地流转整合和高标准农田等重点基础设施建设。

  (四)搭建流转服务平台,规范土地流转管理。

  全市已建成区级集体资产交易管理协调机构11个,镇(街)级和村(联社)级交易站324个,全市农村集体产权流转管理服务平台镇街(有交易的镇街)交易覆盖率达到100%。建设开发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信息应用系统,在全市3万亩以上耕地的镇建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交易平台,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提供专业服务。倡导农户委托村集体统一流转承包土地,在已建立的交易平台(交易中心)公开规范交易,达到既提升土地价值,又防止不规范交易风险的效果,将村集体统一流转土地必须经农村集体产权流转管理服务平台交易列入申请市级财政奖补资金的硬性条件。

  市级出台《广州市农村集体资产交易管理办法》《广州市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责任追究制度》,从交易方式、交易程序、交易管理以及加强监督管理等方面规范了农村集体资产交易行为。各区根据市的交易管理办法,均出台了贯彻落实《广州市农村集体资产交易管理办法》的相关实施细则和农村集体资产交易管理方面的制度文件,如从化区印发《从化区农村集体资产交易管理实施细则》,南沙区出台《南沙区农村集体资产交易管理实施意见》,黄埔区印发《黄埔区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办法》《广州市黄埔区农村集体资产交易管理细则》,番禺区制定了《广州市番禺区农村集体资产和农村财务管理办法》《广州市番禺区农村集体资产交易管理办法》《番禺区农村集体大额资产交易工作手册(2021版)》等文件,进一步细化和规范农村集体资产的交易流程和监督机制,健全集体资产交易管理制度。

  白云区采取政府牵线搭桥,强化服务管理等举措高位推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向现代农业经营主体流转,实现规模经营,连续两年成功举办“白云区农村土地经营权规模化流转推介会”,推出约1.5万亩农村土地用于向农业企业等农业经营主体流转经营,吸引了60余家农业经营主体及相应村社代表参加,多家农业企业与区内村社签订土地流转意向书。

  (五)加强产业区域规划,培育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优化调整农业产业区域布局,积极培育创建农业产业园。2020年全市新获批创建8个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累计创建15个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数量全省第一)。培育市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254家,农民专业合作社1601家,家庭农场425家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各类经营主体采取“公司+基地+合作社+农户”等形式,引进资本、技术、装备和管理等,实现土地流转规模经营。

  (六)完善调解仲裁体系,妥善调处矛盾纠纷。

  以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为契机,广州市积极完善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体系和工作队伍,在增城等7个农业主要区成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仲裁委员会,为农户提供土地承包经营、土地流转矛盾纠纷调解仲裁服务,积极化解土地承包经营纠纷,确保农村稳定。2020年全市共调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74件。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巩固土地确权登记颁证成果及应用。积极推广运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成果,为集中连片流转承包土地提供依据和法律保障,为建立产权清晰、权能完整、流转顺畅、保护严格的现代产权制度奠定坚实基础。

  (二)稳步推进全市农村产权制度改革。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决策部署和省、市工作要求,不断完善我市农村产权制度,健全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集体经济运行机制,稳步推进我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推进条件成熟的地区开展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提高组织化程度,实现土地集约化、规模化经营。

  (三)做好新修订的《土地承包法》宣传和培训。利用农民朋友喜闻乐见的方式大力宣传新修订的《土地承包法》,让农民了解中央关于保持土地承包关系长期稳定的政策精神和法律规定,让农民吃上“定心丸”;组织开展贯彻《土地承包法》的业务培训,提升业务人员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

  (四)持续加强政策支持引导。继续做好对流转农户的财政资金补助及申报工作,引导鼓励农户流转土地,规范流转行为,促进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部署,配合抓好划定永久基本农田,降低农民对被征地的预期。加强土地流转用途管制,坚决禁止擅自将耕地“非农化”,减少农户的后顾之忧。继续实施“零弃耕”专项行动,防止农村耕地撂荒。

  (五)加强产业规划布局,促进适度规模经营。积极组织建设各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引领带动全市现代农业加速提质增效;继续抓好农产品规模化生产经营,做好对符合条件的规模种植主体的补贴工作,促进适度规模经营;抓好一批规模化、现代化、环保化(生态化)畜禽养殖基地建设,推进标准化、环保化(生态化)畜禽养殖发展;继续推进“四大养殖水域区”“特种养殖基地”、现代渔业园区和水产良种场建设;继续开展农业龙头企业认定工作,完善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发展扶持政策,发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对适度规模经营的优化带动作用。

  (六)健全土地流转服务机构。引导各级依托农村集体产权流转管理服务中心,为流转双方提供土地流转的合同签订、信息发布、价格指导、建档立库等服务;依托农村集体产权交易平台,建立土地流转信息服务平台,引导承包土地经农户授权由村集体经济组织通过农村集体产权流转管理服务平台统一对外流转;健全区、镇、村三级土地流转纠纷仲裁和调解网络,加强纠纷调处,确保农村社会稳定。

  感谢贵委对我市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流转,推动适度规模经营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广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6月13日

  (联系人:贺白华,联系电话:86392303)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