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政务 > 建议提案办理

广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市十五届人大六次会议第20212438号建议答复的函

    

  穗农函〔2021〕113号

  广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市十五届人大六次会议第20212438号建议答复的函

朱锐萍等代表:

  您提出的《建议广州市财政加大边远山区农业水利设施资金投入》(第20212438号)建议收悉。我市政府高度重视,积极组织我局会同市财政局、市水务局进行认真研究办理,并与您在4月21日进行了座谈交流。经综合市财政局、市水务局会办意见,现将有关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已开展工作情况

  (一)加强农田基础设施建设

  一是开展农田标准化建设及农田基本建设。对包括农田灌溉与排水工程建设在内的农田基本建设项目给予补助,提升农业综合生产和抵御自然灾害能力,改善农田水利设施状况。2009年至2014年,共开展34.7万亩农田标准化建设,市财政按2500元/亩承担建设资金;2016-2018年共开展农田基本建设9万亩,市财政按4000元/亩承担建设资金。

  二是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自2012年起,我市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截至目前,我市已累计完成高标准农田建设116万亩。自2013年起,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配套市级财政补助资金;从2014年起,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按照省、市资金1:1的比例,配套市级财政资金;2019年后,我市全面提高了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的市级补助标准,即从1500元/亩提高至2500元/亩。提高标准后,目前我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财政补助标准从3000元/亩提高到4000元/亩,进一步提高农田灌溉保证率,实现节约用水,改善农田排水条件。同时明确高标准农田项目后期管护责任和管护经费,落实农田水利设施维护责任。

  (二)开展从化区水系连通试点工作

  2020年4月,从化区成功申报中央支持的2020-2021年实施的水系连通与农村水系综合整治试点县,试点项目共28宗水利项目,工程总投资6.1亿元,中央拟补助资金1.8亿元(2020年-2021年已安排中央资金约1.2亿元)。按照2020年3月起实施的城市建设维护市区分工调整方案,从化区试点建设已批复可研项目按市、区8:2比例分摊资金,未批复可研项目除中央、省级补助资金外,剩余资金应由从化区负责配套。考虑到从化区财政困难,为高标准完成国家试点建设任务,2020年9月,市政府明确该试点建设项目由市财政给予80%的奖补资金。截至2021年2月底,市财政已累计安排资金1.65亿元。

  (三)积极争取中央及省级资金支持农村水利设施建设

  经积极争取,截至2021年2月底,我市已获得2021年中央水利发展资金6868万元,结合各区申报及上级要求,具体安排如下:从化区4804万元(水系连通4700万元、农业水价改革104万元),白云区1854万元(小型水库除险加固攻坚),花都区111万元(农业水价改革41万元、小型水库除险加固攻坚70万元),番禺区39万元(小型水库除险加固攻坚),增城区60万元(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此外,截至目前,2021年省级涉农专项转移支付资金提前下达分配至从化区、增城区、花都区、白云区共约1亿元。

  (四)持续加强水利工程管理维护

  一是健全管理维护制度。2020年以来,印发《广州市小型水库管理办法》《广州市水利工程维修养护管理办法》两份规范性文件,将《广州市水利工程维修养护定额(2018 版)》上升为财政定额标准,为工程管理维护提供制度保障。二是加强规范化管理。我市2020年完成195座小型水库安全运行标准化建设,完成比例全省第一,从责任落实、人员配置、制度建设、经费保障、设施完善、信息化建设等方面着手,全面提升小型水库安全运行管理水平。三是优化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出台水库、山塘、灌区工程、堤防、水闸、泵站维护管理等文件,落实水库、小水电站、水利泵站、堤防、水闸等防汛责任人、管护人员全部到位,组织对管护人员进行培训14次共3922人次,实现责任人从“有名”“有实”到“有能”。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强化规划引领

  印发并组织实施水务发展“十四五”规划、广州市农村水利治理规划(2018-2027年)等,持续推进水利设施更新改造。编制广州市农田建设规划,重点开展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项目、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等基础设施建设,同步开展耕地质量建设管理工作。

  (二)加强工程建设

  加快推进从化区国家水系连通及农村水系综合整治试点县建设,进一步提高中小河流防御山洪能力。积极推动建设国家、省下达的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以流域或灌区为单元,将全市农田水利划分为若干单元,先急后缓,逐步推进农田灌溉、排涝问题,努力达到“旱能灌、涝能排”。

  (三)强化水利工程运行管理

  加快推进小型水库安全运行管理标准化创建全覆盖,深化花都区、增城区小型水库管理体制改革示范县创建,强化《广州市小型水库管理办法》《广州市水利工程维修养护管理办法》落实,督促各区落实维修养护责任、管理维护资金。

  (四)加强农田基础设施管护

  研究制定我市农田水利设施维修养护制度,明确管护主体、管护责任、管护标准,落实管护经费。巩固农田水利建设成果,使其持续发挥效益。

  (五)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支持

  在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大湾区堤防巩固提升工程等方面积极争取中央资金以及省级资金,继续支持从化、增城、花都、白云等区基础设施建设。

  感谢您对我市农村水利及农田水利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广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5月1日

  (联系人:孙长江,联系电话:020-86378249)

相关信息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