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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农业农村科学院关于报废国有资产处置回收的公告”更正公告

    

  一、原公告基本情况

  原公告名称:广州市农业农村科学院关于报废国有资产处置回收的公告

  原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11月7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竞价须知

  更正内容:

  (一)采购公告

  1.“二、申请主体”

  原文:“具备废旧物资回收相关资质的企业。”

  更正后:“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或《危险废物收集许可证》、具有相应废品回收经营范围的企业。”

  2.“四、承担企业遴选流程”

  (1)原文:“(二)按照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组织对企业递交的报名材料进行评审;”

  更正后:“(二)按照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组织对企业递交的报名材料进行资质审核;”

  (2)原文:“(三)按照“价高者得”的标准确定承担企业。”

  更正后:“(三)符合资质要求的,对提交报价材料进行评审,按照“价高者得”的标准确定承担企业。”

  3.“六、具体要求”

  (1)“(一)企业要求”

  原文:“具备废旧物资回收的相关资质。”

  更正后:“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或《危险废物收集许可证》、具有相应废品回收经营范围的企业。”

  (2)“(二)申请办法”

  原文:

  2.申请企业如实填写《报名表》并加盖公章。

  3.申请企业如实填写《广州市农业农村科学院国有资产处置回收残值统计表》(A4纸打印,装订成册)加盖公章,用A4牛皮信封密封包装,并加盖公章,于2024年11月12日之前寄送到广州市白云区麓景路388号广州市农业农村局大院2号楼4楼。

  4.申请企业要同时寄送相关资格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更正后:

  2.申请企业如实填写《报名表》。

  3.申请企业如实填写《广州市农业农村科学院国有资产处置回收残值统计表》。

  4.申请企业要同时寄送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

  5.以上材料用A4纸打印,装订成册,牛皮信封密封包装,并加盖公章,于2024年11月27日之前寄送到广州市白云区麓景路388号广州市农业农村局大院2号楼4楼。

  (二)竞价须知

  原文:“2.申请人请于2024年11月12日前提交密封报价表,本次竞价采用最高价中标的原则。”

  更正后:“2.申请人请于2024年11月27日前密封提交《报名表》《残值统计表》及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本次竞价采用符合资质要求者最高价中标的原则。”

  三、请申请企业在本更正公告下载附件并制作纸质投标文件。

  四、需要现场查验的申请企业,请留意附件1中的相关安排。

  五、凡对本次更正公告有疑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通讯地址:广州市白云区麓景路388号广州市农业农村局大院2号楼4楼

  邮政编码:510405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86392478

  附件:1.广州市农业农村科学院关于报废国有资产处置回收的公告

  2.广州市农业农村科学院国有资产处置回收残值统计表

  3.报名表

  4.广州市农业农村科学院国有资产回收竞价须知

  附件1-4.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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