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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农业科学研究院关于采购研学合作机构的委托公告

    

  为进一步发挥广州市农业科学研究院国家、省、市级科普教育基地功能,助力广州市农业科普研学活动开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广州市农业科学研究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采购1家研学合作机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委托单位

  广州市农业科学研究院

  二、委托主体

  (一)参与投标的合作机构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它组织,具有相关类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二)具有履行本项目合同的专业业务能力,以及良好的售后服务能力。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合作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三、委托内容

  (一)采购需求:

  1、采购农业科普研学合作机构1家,在委托单位指定的场所开展研学活动,并按不少于12元/人的标准支付委托方场地使用费;如需开展蔬菜采摘,则按不少于4元/斤的价格按实结算;

  2、研学合作机构只能在指定场所开展中小学生研学、亲子研学活动;年服务人数不少于10000人,若达不到要求,则按不少于5元/人补差价;

  3、按月结算,每月10日前完成上月经费结算;

  4、委托方只提供场地、设备供合作机构使用,并在相关场所设置警示牌;科普活动期间的安全问题由研学合作机构全权负责。

  四、遴选确定

  委托单位将按照本公告对报名单位及其提交的应标资料进行综合评审,其中投标文件的规范性、资质条件、同业绩服务经验等占20%;投标服务方案占50%;投标价格占30%;按总分最高分者中标的原则确定1个中标单位并公示。如果申请主体报名数量只有1家单位,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可直接选择其作为中标单位;如果申请主体报名数量1家以上,则按照公正、公平、公开、最高分者中标的原则选定1家作为中标单位。

  五、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应当在2023年2月13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和下午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前将相关资料的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现场送达或快递到“第七条”的地址。投标资料包括:

  1、经年审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或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4、研学合作方案等;

  5、所有资料装订成册,密封,一式一份。

  六、其他要求

  投标截止时间 :2023年2月13日17点 。

  七、联系地址和联系方式: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19号市农科院一楼科普中心

  联系人:陈小姐

  联系电话:020-84219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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