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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农业科学研究院关于2023年度基地整地工程服务委托公告

    

  因耕作需要,对南沙基地农田开展平地、犁地、挖排水沟、起畦、翻地、开施肥沟、水稻田耙田等整地工程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广州市农业科学研究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购买2023年度基地整地工程服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委托单位:广州市农业科学研究院

  二、项目名称:2023年度广州市农业科学研究院基地整地工程

  三、委托内容

  (一)采购需求

服务内容

采购总预算

服务期

整地工程服务

人民币约450,000.00元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

  本次采购是基于对计划采购的估算,广州市农业科学研究院有权根据实际需求调整具体采购数量。实际采购金额按照项目清单中的内容以实际发生的数量进行结算。

  (二)项目清单(按实际数量结算)

序号

项目内容

计量单位

单价最高限价

()

服务说明

1

平地

193.60

用钩机或推土机填沟、刮平地块

2

犁地

61.60

用中型拖拉机带犁耙翻地,深约30厘米

3

挖排水沟

277.20

每畦地(5米宽包沟)两边用钩机挖宽60厘米、深60厘米的排水沟

4

耙地碎土两次

119.68

用拖拉机带耙碎土

5

钩(拨)坑边

119.68

将每条排水沟两边月50厘米的碎土往畦里拨

6

起畦

79.20

每畦地(5米宽包沟)中间拨泥起两畦,畦高40厘米以上

7

牛犁翻地(除7月至8月10日以外)

105.60

每畦地(5米宽包沟,2小畦)用牛深梨10犁

8

牛犁翻地(7月至8月10日)

140.80

每畦地(5米宽包沟,2小畦)用牛深梨10犁

9

开施肥沟

39.60

每小畦(间隔2.5米)中型用牛犁两犁,犁深40厘米以上

10

水稻田耙田

75.68

/

11

水稻田平田

75.68

/

12

深挖沟渠清淤泥

824.56

每条长度200米

13

清排水沟淤泥

176.00

每畦地之间宽60厘米、深60厘米的排水沟淤泥。

14

粮作所耙田、平田(7月份)

140.80

用中型拖拉机将禾头打碎,耕深25厘米左右,打烂、耙平达到粮作所要求的插秧的标准

15

粮作所水稻田冬犁

79.20

用中型拖拉机犁深30厘米以下

16

粮作所耙田、平田(3月份)

132.00

用中型拖拉机将禾头打碎,耕深25厘米左右,打烂、耙平达到粮作所要求的插秧的标准

  (三)工程服务地点:广州市南沙区珠江街六涌半南沙基地内(790亩)和东涌镇石基村东涌新址内(790亩)

  四、验收要求

  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并应遵循安全的基本原则,在服务中必须贯彻国家、行业和地方有关安全、环保等现行标准和技术规范。

  五、报价要求:报价单位按项目清单单价最高限价总体单价下浮率进行报价,下浮率必须为正数。

  六、服务单位履约保证金:

  (一)金额:人民币8000元整;

  (二)提交方式: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服务单位转账形式转入委托单位指定账户;

  (三)退还说明:在合同期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退还;

  (四)服务单位未按时或未按照合同约定进行的,委托单位有权从服务单位递交的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一次扣除1000元。当扣除总额达到8000元时,委托单位有权取消本项目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及后果,一切由服务单位自行承担。

  七、付款方式

  (一)结算方式:结算时以合同单价×实际数量进行结算。

  (二)每次完成项目内容,并验收通过后,委托单位支付该项项目内容合同总额的100%给服务单位。

  (三)服务单位凭以下有效文件与委托单位结算:

  合同(其中包括单次整地服务工程承包合同,每次承接具体项目内容,均要签订)、服务单位开具的正式发票和验收表。

  八、项目其他要求:

  (一)服务单位须与委托单位双方签订合同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进行本项目整地工程服务。

  (二)服务单位如耽误本项目整地工程服务而造成委托单位损失的应照价赔偿(或者支付委托单位另外找人施工的费用)。

  九、申请资质要求

  (一)资质要求

  1.申请单位必须是依法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单位。

  2.申请单位营业范围包含建筑工程相关业务;

  3.申请单位必须熟悉所申请任务内容的情况,对提供服务的技术人员业务素质负直接责任。

  (二)申请方法

  申请单位应当在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日内(1月4日-1月6日上午8:00-12:00和下午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州市农业科学研究院现场报名:

  1.经年审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或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工程报价表;

  4.以上资料装订成册,一式两份,加盖公章并密封。

  十、报名文件送达地点

  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17-19号,广州市农科院总部二楼219房南沙基地建设与管理办公室。

  十一、遴选确定

  1.如果申请单位数量只有1家,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可直接拟定为服务单位。如果申请单位数量超过2家(含2家)以上,则选定下浮率最高者为服务单位。如果下浮率最高单位数量超过2家(含2家)以上,由我院对申请单位及其递交材料进行评审。综合评审后择优拟定1家为服务单位。

  2.服务单位拟定后,广州市农业科学研究院将在网站发布公告,公示3天后如无异议,将按广州市农业科学研究院相关流程在规定的时间内签订合同。

  十二、联系地址和联系方式:

  地  址: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17-19号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20-842925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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