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广州市农业农村科学院 > 通知公告

广州市农业科学研究院购买稻田图案设计服务的公告

    

  因《南沙区东涌镇石基村水稻示范》项目需要,广州市农业科学研究院决定向社会力量购买稻田图案设计和制作服务。现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委托单位

  广州市农业科学研究院

  二、采购内容:

  根据甲方提供的紫色、紫红、黄色、白色稻种,在绿色稻田中设计出反应农业产业风貌的图案。乙方需要提供以下服务内容:

  (一)在甲方指定的50亩绿色稻田中设计图案,其中紫色稻约占1300㎡、紫红稻约占1100㎡、黄叶稻约占70㎡、白叶稻约占50㎡,提供设计方案和效果图;

  (二)稻田图案的放线作业;

  (三)负责进行稻田图案种植工作;

  (四)负责后期稻田图案景观拍摄及宣传海报制作。

  三、服务地点和服务期限

  建设地点:广州市南沙区东涌镇石基村市农科院东涌新址基地内。具体地块信息见附件。

  服务期限:半年期限,合同签订之日算起。

  四、服务经费

  最高限价人民币8万元,最后按投标价结算。

  五、投标单位资质要求

  (一)投标单位必须是依法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单位;

  (二)投标单位应具备相应的景观设计与施工能力;

  (三)本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四)本招标选择综合评比方式决定中标单位。

  六、投标流程

  投标单位应当在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2021年8月25日—2021年8月27日17时)提供以下资料(装订成册,一式两份,加盖公章并密封)给甲方:

  (一)营业执照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三)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四)提交稻田种植设计方案(含完工后效果图)。

  七、遴选确定

  (一)如果投标单位数量只有1家,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可直接拟定其为服务单位。如果投标单位数量2家(含2家)以上,则由项目委托单位对投标单位及其递交材料进行评审,综合评定后择优拟定1家为服务单位;

  (二)评分标准:委托单位按照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对报名单位递交的投标资料进行综合评审。以百分制计,最高分中标,其中:稻田设计方案(含效果图)占90%;报价占10%,其中价格分按下浮率评分,每下浮1%得2分,最高下浮5%。

  (三)服务单位拟定后,委托单位将在网站发布公告,公示3天后如无异议,将按我院相关流程在规定的时间内签订合同。

  八、报名文件送达(或邮寄)地点: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19号,广州市农科院。

  九、评标地点:广州市农业科学研究院新办公楼

  十、联系地址和联系方式: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19号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20-84219029,18027392166

  附件:广州市农科院稻田图设计地块概况

相关信息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