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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农科院购买常年法律顾问服务的公告

    

  广州市农业科学研究院拟聘请常年法律顾问,根据《广州市政府部门聘请常年法律顾问办法》等有关要求,现公开购买法律服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委托单位

  广州市农业科学研究院

  二、服务内容

  1.解答法律咨询、依法提供建议;

  2.出具律师意见书;

  3.协助草拟、制订、审查或者修改合同等法律文书;

  4.按照我院要求,参与磋商、谈判、进行法律分析、论证;

  5.受我院委托,签署、送达或者接受法律文件;

  6.按照我院要求,为我院科研、管理等方面重大决策的合法性、可行性、风险预测及对策提供法律依据和法律意见;

  7.为我院在各项工作中遇到的有关问题提供法律意见,为我院各项工作提供法律信息。为我院拟定内控制度提供法律意见;

  8.按照我院要求,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培训,每年至少1次;

  9.参与处理我院涉及的诉讼、仲裁、非诉讼纠纷等法律事务,协助出具相关律师意见书和律师函;

  10.办理我院委托的其他法律事务。

  三、服务期限

  1年期限,合同签订之日算起。

  四、服务经费

  不超过2.5万元。

  五、申请资质要求

  律师事务所和律师要符合广东省或广州市政府部门采购法律服务中的资质要求,属于广东省或广州市政府采购法律服务供应商名录中的法律服务供应商之一。

  (一)律师事务所,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成立的律师事务所,成立时间在3年以上,在广州市设有常驻服务机构;

  2.在广州市的常驻服务机构应当有固定的受聘律师,其中最少有2名具有10年以上执业经验的律师;

  3.律师事务所近3年未受到司法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或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

  (二)律师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忠于宪法、遵守法律,政治素质高、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个人承诺无刑事处罚记录,近3年内没有受过司法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或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如果发现与事实不符,则取消服务资格;

  3.具有5年以上执业经验、专业能力较强;

  4.国家、省、市有关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其他。

  熟悉农业行业法律法规、有与农业科研单位常年法律顾问经历法律事务者优先考虑。

  六、申请流程

  (一)申请材料:

  1.报名表。如实填写《报名表》(见附件),并加盖公章。报名申请截止时间:2021年2月9日。

  2.资质证明材料。包括: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拟承办法律顾问服务的专职律师的个人简历及业绩、律师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及有关执业情况介绍说明材料(加盖公章);其他符合资质条件的证明材料。

  3.拟任法律顾问的服务方案。

  申请单位须保证上述资料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否则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任何责任。

  (二)材料提交。以上材料装订成册加盖公章,一式两份,在申请截止时间前寄送达广州市农业科学研究院(通过邮政EMS或顺丰快递或送上门),超时送达概不受理,提交的资料不予退回。

  七、遴选确定

  (一)如果申请单位数量不超过1家(含1家),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直接选定其作为服务单位。如果申请单位数量超过2家(含2家)以上,则由项目委托单位综合评定后择优选定:.评分标准:委托单位按照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对报名单位资质情况、价格及其他条件等进行综合评审;报价占40%,资质占10%、拟任法律顾问的服务方案占20%、拟承办法律顾问服务的专职律师的个人业绩及相关工作经验等占30%;以百分制计,最高分中标。

  (二)结果将在广州市农业农村局网站公示,公示3个工作日后如无异议,双方将在规定的时间内签订合同。

  八、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17--19号广州市农业科学研究院

  邮政编码:510305

  联系人:贾小姐

  联系电话:(020)84204543   13556149251

  附件: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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