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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广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修订印发广州市设施农业用地正负面管理清单的通知

    

  穗规划资源字〔2023〕6号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广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修订印发广州市设施农业用地正负面管理清单的通知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各区分局、各区农业农村局:

  为促进现代农业健康发展,加强和规范我市设施农业用地管理,2018-2019年间,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会同市农业农村局陆续印发了无土栽培、有土栽培、畜禽养殖、水产养殖四个门类的设施农业用地正负面清单,并于2020年12月进行了修订。2021年11月27日,《自然资源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严格耕地用途管制有关问题的通知》(自然资发〔2021〕166号)印发,进一步对耕地保护工作提出了要求。为落实国家政策,推动实施“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结合我市实际修订了《广州市设施农业用地正负面管理清单(无土栽培)》《广州市设施农业用地正负面管理清单(有土栽培)》《广州市设施农业用地正负面管理清单(畜禽养殖)》《广州市设施农业用地正负面管理清单(水产养殖)》,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特此通知。

  附件:1.广州市设施农业用地正负面管理清单(无土栽培)

  2.广州市设施农业用地正负面管理清单(有土栽培)

  3.广州市设施农业用地正负面管理清单(畜禽养殖)

  4.广州市设施农业用地正负面管理清单(水产养殖)

  附件1-4.zip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广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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