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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100MB2C9235X1/2025-00150 分类:
发布机构: 广州市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 成文日期: 2025-03-10
名称: 内设机构
文号: 发布日期: 2025-0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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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

发布日期:2025-03-10  浏览次数:-

  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督办、后勤等机关日常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综治维稳、信访、议案提案办理、政务公开、编志等工作;牵头组织农业防灾减灾工作,协调组织农业应急物资、资金保障;承担重大突发事件应急综合管理工作;牵头协调局系统和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政策法规处(审批管理处)

  提出农业农村改革发展相关重大政策建议。牵头负责农村综合改革相关工作。承担农业农村经济管理法规、规章草案的起草和执法监督工作;组织开展农业行政执法体系建设、法制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指导协调农业行政许可工作;负责农业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负责组织实施本部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承担本部门精简行政审批事项、优化行政审批服务和审批流程、编制和调整权责清单、行政审批标准化和信息化、行政审批监督管理等工作;组织办理本部门行政审批和备案事项。

  计划财务处

  提出扶持农业农村发展的财政政策和项目建议,组织提出农业投资规模、方向的建议并监督实施。编报部门预算并组织执行。研究提出本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相关资金分配建议方案并指导、监督资金使用。参与农村金融管理、农业保险的政策制定和组织落实。组织本部门分管专项资金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农业补贴政策执行。负责机关和指导直属单位财务、资产和政府采购管理工作。负责指导督促农业投资项目管理、局重点项目立项审核。

  乡村产业发展处

  拟定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战略规划。承担现代农业发展规划和农业绿色发展有关工作。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业区域协调发展工作。组织协调乡村产业发展。拟定促进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和乡镇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提出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的政策建议。指导开展农村创业创新工作。

  农村社会事业促进处

  参与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建设,协调推动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研究提出农民增收的政策,承担监督减轻农民负担,承担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负责市内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革命老区帮扶工作,承担欠发达地区和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工作。推动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

  农村合作经济指导处

  提出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建议。指导农村集体资产、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和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发展农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各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起草农村宅基地管理和使用相关法规、规章草案及政策。指导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工作。指导农村土地承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序流转和承包纠纷仲裁管理。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

  乡村建设促进处

  协调推进乡村建设行动,协调推动农村基础设施、公共设施建设和运行管护。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组织开展农村厕所革命,统筹指导村庄整治、村容村貌提升,负责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建设的相关工作。健全农民参与乡村建设机制。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

  负责综合协调和监督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有关工作;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管理农业标准化工作,组织、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和信用体系建设;组织实施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农产品认证和监督管理的有关工作。

     交流合作处

        负责拟订农业对外合作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农业招商引资、农业企业境外投资工作;组织协调开展农业交流合作活动;协助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农业援外项目;负责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三农”工作的新闻宣传、推介等工作。

       市场与信息化处

  负责拟订农业和农村经济信息体系、大宗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农业品牌建设、农业会展等有关工作。跟踪采集分析主要农产品和重要农业生产资料的市场价格、供求和运行情况,发布农业和农村经济信息,指导农业信息服务;承担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

  科技教育处

  承担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及相关体系建设、科研、技术引进、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工作。监督管理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指导农用地、农业生物物种资源及农产品场地环境保护和管理。指导农村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节能减排、农业清洁生产和生态循环农业建设。承担外来物种管理相关工作。指导农业教育和职业农民培育。

  种业管理处

  拟订农作物和畜禽种业发展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农作物种质资源、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和管理。监督管理农作物种子种苗、种畜禽和水产种苗。指导种业市场交易平台建设。

      蔬菜办公室

  拟定全市蔬菜生产供应规划和蔬菜产地市场建设规划;检查落实有关蔬菜生产政策;组织开发建设新蔬菜基地,协调指导现代化生产示范点建设;组织指导实施蔬菜生产工作;负责收集蔬菜产销情况和有关的统计分析工作;编制菜篮子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市“菜篮子”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种植业管理处

  负责拟订种植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种植业结构和布局调整及标准化生产工作,拟订花卉业发展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相关种植业、花卉生产建设项目;负责收集、发布农情信息和种植业统计工作;承担发展节水农业的相关工作;协调肥料的质量监督、检验、登记。承担全市农药监督管理,负责相关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实施农业植物及植物产品检疫、疫情监测、防控和监督检查。指导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农药科学合理使用等工作。

  畜牧兽医与畜禽屠宰管理处

  拟定畜牧、饲料、兽医、畜禽屠宰行业发展政策和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畜牧业结构和布局调整,推动标准化生产、规模养殖,指导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承担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鲜乳生产收购环节、兽医医政、兽药及兽医器械的监督管理。承担执业兽医、动物诊疗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动物、动物产品防疫、检疫工作。组织开展动物疫病风险预警管理。组织指导重大动物疫病控制。指导动物防疫体系建设和动物疫病区域化管理。

  渔业处

  拟定渔业发展的政策、规划和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渔业养殖、捕捞管理工作;指导渔业结构调整、标准化生产和健康养殖及渔业产业化;组织实施现代渔业基础设施建设;组织实施伏季休渔制度、捕捞许可制度、养殖证制度和苗种生产许可证制度;组织实施水生生物资源养护、增殖放流和渔业生态环境监测;开展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工作,监督管理外来水生生物物种安全;组织实施水生动物疫病和重大病害防控工作;负责渔业统计工作。组织实施水生动物的检疫;指导水生动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水生动物疫情监测、预警预报和应急处理。

  农业机械化管理处

  拟定农业机械化发展政策和规划、农机作业规范和技术标准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应用,组织农机安全监理。组织对在用的特定种类农业机械产品进行调查。指导农机作业安全。

  农田建设管理处

  提出农田建设项目需求建议,承担耕地质量管理相关工作。参与开展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承担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农田整治项目、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管理工作。

  执法监督处

  指导、监督、协调全市农业行政执法工作,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推动完善农业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协调跨区农业执法,查处重大农业违法案件,受理农业违法行为的举报并依法处理;开展相关农业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

  人事处

  承担机关和指导直属单位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和社会保障、计划生育、统战、侨务、外事等工作;组织拟定农业农村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负责科技人员管理、技术职务评审的有关工作。

  离退休人员服务处

  承担机关和指导直属单位的离退休人员服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