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要求,市动物卫生监督所拟选定食堂用房租赁场地。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租赁人:广州市动物卫生监督所。
二、项目名称:办公(业务)用房租赁。
三、拟租赁事项及内容:拟租赁广州市白云区嘉禾街望岗金煌汽配城自编A9栋201-205室(建筑面积424.6平方米)作食堂用房,合同期限自2025年3月12日至2026年3月11日,租金38.22万元。
四、拟定租赁场地的依据:为切实解决工作人员就餐问题,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的通知》(发改投资〔2014〕2674号)等相关文件,租赁此场地。
五、拟定租赁方名称:广州市金煌汽车配件市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广州市白云区嘉禾街广云路313号B3栋二楼。
六、公示期限:自发布之日起10日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的情况存在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反映。
七、联系事项
采购人:广州市动物卫生监督所;
联系地址:广州市白云区广云路325号;
联系人:胡先生;
联系电话:020-860534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