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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渔政支队积极做好2017年珠江禁渔期执法及安全监管工作

    
    根据《农业部关于发布珠江、闽江及海南省内陆水域禁渔期制度的通告》(农业部通告〔2017〕4号),珠江广州水域禁渔时间为2017年3月1日12时至2017年6月30日12时。
  自3月1日珠江禁渔工作实施以来,我市渔政队伍积极做好2017年珠江禁渔期执法及安全监管工作,重点加强了执法巡查及宣传教育工作力度:一是在通过在主要渔港、停泊点、渔村等位置以设置禁渔倒计时牌、悬挂宣传横幅等形式宣传禁渔期制度;二是加强对渔港、停泊点、渔村、渔船的安全检查,重点检查安全和消防设施,防台防风措施等,保障禁渔期渔船渔港安全。三是加强禁渔期执法工作,严厉打击禁渔期违法捕捞行为。
  从珠江禁渔期开始,全市渔政队伍累计出动禁渔期宣传车船164次,发放宣传资料5450份,张贴标语、通告190幅,悬挂横幅192幅,设置固定宣传牌31个,发送手机短信3499条,媒体报道共69次,开展禁渔期执法行动263次,出动执法车辆230辆次,执法船艇203艘次,出动执法人员1320人次,处理举报13起,查获违规捕捞船7艘次,取缔迷魂阵27起、其他违规渔具11起,查处电、炸、毒鱼案件6宗,没收电鱼工具34个,没收渔获物17公斤。有力震慑了违法捕捞分子,保障了禁渔期禁渔渔船、渔港安全和渔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全市渔政队伍将以高度的责任心,积极作为,坚守岗位,继续做好5月、6月的禁渔期执法工作,推动我市珠江禁渔工作圆满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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