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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珠江禁渔执法监管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自2020年3月1日珠江禁渔期制度实施以来,广东省渔政总队广州支队按照省海洋综合执法总队和市农业农村局关于珠江禁渔执法监管工作部署,组织开展了“亮剑2020-1”广州市珠江禁渔专项执法行动。

  禁渔期开始前,广州支队专门成立了广州市珠江禁渔专项执法行动领导小组,组织开展全市珠江禁渔执法行动。禁渔期间,结合辖区实际,支队不定期组织全市渔业执法队伍开展联合执法行动,督促各区以属地管理为主,坚持水上巡查和陆上检查相结合,加强对主要捕捞水域、交界水域、违规捕捞高发水域及水上停泊点等地的执法检查,严厉打击各类违反禁渔规定行为,重点打击使用“三无”船舶捕捞以及使用“绝户网”等违规渔具和“电、炸、毒”鱼等方式的非法捕捞行为。

  结合“谁执法谁普法”机制,广州支队全面做好辖区禁渔期制度执法宣传工作。支队组织制作一批渔业普法宣传栏,分别安装在辖区珠江重点捕捞水域岸边,组织各渔政大队在禁渔期开始前后走访主要渔港、渔船停泊点和渔村宣传《渔业法》及珠江禁渔制度,通过派发宣传手册、张贴公告、悬挂横幅等进行实地宣传,同时利用电视、网络、微信平台等宣传手段进行广泛宣传,提高广大渔民群众遵法守法意识,营造市民群众对珠江禁渔制度关注、理解、支持的良好氛围。

  截至6月初,禁渔期期间,全市渔政队伍共立案查处非法捕捞案件33宗,其中查获使用电力破坏渔业资源方法进行捕捞行为10宗,移送公安机关4宗,收缴电捕鱼器具17套,取缔违禁渔具1000余件,长度41000余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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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执法人员查获非法捕捞网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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