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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级农业公园评定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广州市级农业公园评定管理办法》的解读

  经广州市司法局合法性审查,广州市农业农村局修订印发《广州市级农业公园评定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为准确了解和把握政策,对《办法》的修订背景、修订必要性、主要修订内容等作以下解读。

  一、修订的背景和依据

  2017年11月20日,广州市农业农村局印发了《广州市级农业公园评定管理暂行办法》(穗农规字〔2017〕5号,以下简称《暂行办法》)。《暂行办法》施行后,先后组织认定两批共计28个市级农业公园,有效促进我市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拓展农业的生产、生活、生态功能。2019年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印发《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广东农业公园建设标准及评价指标体系》(粤农农规〔2019〕1号,以下简称《省标准》),为加强与《省标准》的衔接,进一步推进我市农业公园培育和创建,广州市农业农村局开展《暂行办法》修订工作。

  二、修订的必要性

  一是适应上级文件需要。《暂行办法》制定时,参照了《广东农业公园评定标准及申报创建评价体系(试行)》(粤农计〔2017〕62号)。2019年3月,广东省农业农村厅修订印发《省标准》,同时废止粤农计〔2017〕62号文。为适应上级文件的有关要求,我市《暂行办法》须相应进行修订。

  二是适应形势发展需要。《暂行办法》于2017年11月20日印发,已实施2年多。在这期间,随着国家、社会对都市农业的重视,和市民对休闲农业的迫切需求,我市休闲农业发展迅速,广州农业公园评定工作也需适应形势发展,对部分内容进行适当修改完善,以便既能广泛做好培育和创建,又能便于操作。

  三、主要修订内容

  与2017年11月印发的《暂行办法》相比较,文件修订内容主要有以下五个方面:

  一是根据《中共广州市委 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州市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穗字〔2019〕1号),对部门名称作出相应修改。

  二是根据《省标准》,对部分内容进行修改,包括取消农业生产收入占比、降低园区面积要求、调整评分合格分数线等内容。

  三是增加将农业公园评定按照评分情况划分为三个等级,分别为五星级、四星级、三星级,以此促进形成梯队层次分明、良性竞争的广州农业公园发展体系。

  四是规范并简化了认定程序。对申报、初评、综合评价及复查等程序进一步完善和简化。

  四、《办法》实施预期

  从总体上看,《办法》实施预计可加快发展都市现代农业,规范广州市级农业公园评定工作,推进建设层次分明的农业公园梯队发展体系,有效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拓展农业的生产、生活、生态功能。制度设计合理,实用性、可操作性较高,与同位阶规范性文件不存在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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