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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2021-2023年广州市政策性农业保险经营机构服务区域及险种的通知

    

  广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2021-2023年广州市政策性农业保险经营机构服务区域及险种的通知

各区农业农村局、各有关保险经营机构:

  我局委托代理机构公开招标采购的2021-2023年广州市政策性农业保险服务经营机构项目已开标并发布中标结果公告,包组一、包组二、包组三、包组四、包组五的5家保险经营机构已确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2021年4月29日起,广州市2018-2020年政策性农业保险经营机构在广州市各区经营服务期结束,不再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工作,但必须继续按穗农〔2018〕173号、穗农〔2019〕87号、穗农〔2017〕179号等文件完成已签订保单合同的各项查勘、定损和理赔服务。为避免农户脱保,包组六(白云、黄埔部分险种详见附表)在政府采购中标结果确定之前,该区域的品种仍按《广州市农业农村局 广州市财政局 广州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关于调整2020年政策性农业保险实施险种保险金额的通知》(穗农〔2020〕64号)执行,由对应区域、品种的原保险经营机构继续承保。

  二、自2021年4月29日起,中标2021-2023年广州市政策性农业保险服务(包组一、包组二、包组三、包组四、包组五)的5家保险经营机构开始在中标包组区域内提供限定保险品种范围内的政策性农业保险服务,按照《2021-2023 年广州市政策性农业保险实施方案》(穗农〔2021〕19号)执行,各包组对应的区域、品种及中标保险经营机构详见附表。

  特此通知。

  附件:2021-2023年广州市政策性农业保险各公司服务范围一览表.docx

  广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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