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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渔政总队广州支队关于1起违法案件处理的公告

    

  粤穗渔政罚公告字〔2021〕第2号

  广州市黄埔区文冲船厂水域处使用电鱼方法进行捕捞人员:

  2021年3月1日09时50分,广东省渔政总队广州支队执法人员在广州市黄埔区文冲船厂水域处(E113°27.652,N23°05.404)现场查获你在该水域使用电鱼方法进行捕捞作业,作业工具有:电鱼升压机组1套(含升压机1个,手持带电线捞网1个,手持电圈木杆1个)、定置串联倒须笼5个(俗称地笼)和小艇1艘(无动力)。我支队对你使用电鱼方法进行捕捞作业的行为进行调查,并在广州市农业农村局网站公告(粤穗渔政公告字〔2021〕2号)。现公告期届满,你未前来接受处理。本机关将依法对上述查获物品予以没收处理。

  特此公告。

  本机关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2846号(电话:34436180)

  广东省渔政总队广州支队

  2021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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