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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渔政总队广州支队关于购买渔业船舶设备等质量抽检技术服务的公告

    

  广东省渔政总队广州支队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广州市财政局关于贯彻广东省<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暂行办法>的通知》(穗财行〔2014〕455号)、《广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明确我市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有关问题的通知》(穗财行〔2016〕401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拟向社会公开购买渔业船舶设备等质量抽检技术服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委托单位

  广东省渔政总队广州支队

  二、资质要求

  项目承接单位应满足广东省海洋综合执法总队印发的《广东省渔业船舶检验技术服务管理办法(试行)》(粤海综函〔2020〕158号)中A级渔业船舶检验技术服务机构的要求。

  三、委托内容

  (一)项目内容

  根据委托单位要求,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技术文件等规定,对该单位业务范围内的渔业船舶适航性进行抽检,重点抽检装船设备的技术状况及质量。抽检渔船应不少于《2021年度广州主城区委托抽检渔船情况》(详细情况见附件1)数量要求,项目内容及数量有变动的结合实际调整。

  (二)项目总经费:总经费不超过7万元,结算以实际工作量为准。

  (三)项目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前完成。

  四、申请截止时间:2021年4月3日。

  五、具体要求

  (一)项目承接单位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并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需核查原件)。

  (二)有渔业船舶检验相关项目承接案例优先。

  (三)预算经费为项目一次性包干费用,含项目工作人员车船交通接驳、劳动保险等所需的所有费用。

  六、申请方法

  (一)登录广州市农业农村局网站下载《渔业船舶设备等质量抽检技术服务委托申请书》(附件2)。

  (二)意向单位如实填写申请书并加盖单位公章,一式四份,在2021年4月3日前寄至或送达广东省渔政总队广州支队(以送达时间为准),并与联系人电话确认,超时不予受理。

  (三)委托单位将对申请单位及其递交的申请资料进行评审,择优选定服务单位。

  七、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广州市白云区麓景路388号;邮政编码:510405。

  联系人:王先生;联系电话: 020-86378395。

  附件:1.2021年度广州主城区委托抽检渔船情况

  2.渔业船舶设备等质量抽检技术服务委托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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