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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广州市肥料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委托公告

    

  广州市农业环境与植物保护总站拟开展2021年度广州市肥料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广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广州市财政局关于调整广州市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通知(穗财采〔2020〕3号)、《广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明确我市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有关问题的通知》(穗财行〔2016〕401号)等有关法律规定和通知要求,现向社会公开选聘项目承接单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委托单位

  广州市农业环境与植物保护总站。

  二、申请主体

  专业能力和资质条件符合要求的检验检测机构。

  三、委托内容

  结合2020年度我市的省级肥料产品登记情况,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农业农村部抽检以及广东省、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抽检情况,拟在广州市辖区范围内监督抽查肥料产品100个。其中,复混肥料产品30个、有机肥料产品20个、水溶肥料产品50个,承接单位需按时分批次完成样品抽取工作,及时出具合法的检验报告,按要求汇总抽查及检测结果信息。

  四、申请截止时间

  2021年4月7日。

  五、具体要求

  (一)申请主体要求

  1. 依法成立,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组织机构证书复印件;

  2. 具有履行委托内容所必需的仪器、设备和场所,具有CMA认证资质;

  3. 具有独立的、健全的机构管理、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资产管理制度;

  4. 近三年内无违法违规行为,社会、行业信誉良好;

  5. 具有相关工作基础和经验的单位优先考虑。

  (二)申请流程

  1. 申请单位下载并如实填写《广州市肥料产品质量监督抽查项目服务申请书》。

  2. 纸质申请书用A4纸打印,一式叁份,加盖单位公章,与相关资格证书复印件一并装订成册,于2021年4月7日前寄送到广州市农业环境与植物保护总站农业环境与土肥部(以寄出时间为准),超时送达概不受理。

  六、项目经费

  经费不高于25.6万元。

  七、评选办法与进度安排

  1. 申请单位报名数量不超过1家(含1家),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直接选择作为服务单位;报名数量超过2家以上,则委托单位组织评审小组对申请单位及其递交材料进行评审,择优选取1家作为服务单位。

  2. 申请单位无论中选与否,委托单位均不收取任何费用。服务单位选定后,委托单位将在网站发布公告,3天后如无异议向服务单位发出《评审结果通知书》。

  3. 项目服务单位接到《评审结果通知书》后,应在委托单位规定的时间内签订项目合同书。

  八、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广州市麓景路388号,广州市农业环境与植物保护总站;邮政编码:510405

  联系人:郑湘建

  联系电话:(020)86392355;传真:(020)86373758;电子邮箱:86392351@gz.gov.cn

  附件:广州市肥料产品质量监督抽查项目服务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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