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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委托开展广州市农耕文化本底调查与传承保护课题研究服务的公告

    

  为推动我市农耕文化建设工作深入开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广州市财政局关于贯彻广东省<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暂行办法>的通知》(穗财行〔2014〕455号)和《广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明确我市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有关问题的通知》(穗财行〔2016〕401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广州市农业农村局拟委托具有相关能力的机构开展广州市农耕文化本底调查与传承保护课题研究工作。现将有关要求公告如下:

  一、委托单位

  广州市农业农村局

  二、委托内容及需求

  立足我市农耕文化资源布局及特色特点,通过(包括不限于)全面整理相关文献资料、深入村(居)调查等多种研究方式,对广州市(11个行政区)丰厚的农耕文化资源进行全面系统发掘和梳理,厘清广州农耕文化现状、分布、形态等基本情况。在此基础上,选取重点与典型农耕文化样本进行个案研究,串珠成链形成个案库,同时科学提出我市农耕文化保护与传承利用的对策建议,形成一系列研究成果(资料),为切实推动我市优秀农耕文化资源的保护利用提供有力支持。

  三、具体要求

  (一)申请主体要求。

  1.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大力弘扬中华优秀农耕文化、推动乡村文化振兴,在研究中理论联系实际,注重宏观高度、理论深度和实用价值,力求前瞻性与现实性统一、理论性与可操作性统一。

  2.申请主体必须为国内独立的事业单位法人或独立企业法人(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相关资质证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人员、设备和专业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以具有相应研究能力的广州地区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及其他经审查符合条件的研究单位或组织为主。

  3.课题申请人须具有较全面的“三农”及农耕文化方面理论知识,从事与课题内容有关的研究工作,有较强的研究能力,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不具备此条件的,须有两名同领域的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的书面推荐。

  4.实行课题负责人制,课题组确定一名课题负责人主持课题研究工作,课题组由专家和实际工作部门的人员共同组成。课题申请人必须是该项目实施全过程的真正组织者和指导者,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挂名或不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的人不得作为课题申请人申报研究课题。本课题时间紧、任务重,需配备足够的科研团队力量进行课题研究,确保在规定时间内高质量完成课题研究任务。

  5.申请资料及研究成果需真实有效,弄虚作假者将取消申报资格。

  (二)研究及成果要求。

  1.课题研究必须紧扣课题题目,契合广州市情农情,所提的政策建议具有科学性、针对性和较强的可操作性。

  2.2021年11月1日前按时提交详细全面的广州市农耕文化本底调查与传承保护报告(不少于10万字);广州市农耕文化本底调查与传承保护报告简版(5000字左右);广州市农耕文化资源名录图册(送审稿,审定后彩印100册);广州市农耕文化资源数据库及电子地图。

  3.课题研究成果版权和使用权归广州市农业农村局所有。未经同意,受托单位及项目组不得对外公开发表。

  4.其它要求以合同协商为准。

  四、申请截止日期

  2021年3月31日(以寄达时间为准),超时不予受理。

  五、研究经费

  广州市农业农村局给予不超过90万元的课题经费补助,经费包含有关调研以及组织专家开题、验收评审等费用。

  六、申请人申报及选定方式

  (一) 申请人登录广州市农业农村局网站(http://nyncj.gz.gov.cn/),下载并如实填写《广州市农业农村局课题研究项目申请表》(详见附件)。申请人将填写好的《申请表》加盖公章,与相关资质材料邮寄至广州市农业农村局农村社会事业促进处(纸质申请资料一式拾份,扫描电子版发至邮箱)。

  (二)委托单位将对申请单位及其递交的申请资料进行评审,择优选定服务单位。

  (三)服务单位选定后,将在广州市农业农村局网站(http://nyncj.gz.gov.cn/)发布公告,公示后如无异议,双方将在规定的时间内签订合同。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颖杰

  联系电话:020-36680691、18520090605

  传真:020-86398481

  电子邮箱:zhilizu@gz.gov.cn

  通讯地址:广州市白云区麓景路388号广州市农业农村局农村社会事业促进处

  邮政编码:510405

  附件:广州市农业农村局课题研究项目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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