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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农业环境与植物保护总站关于购买草地贪夜蛾等昆虫性诱监测防控设备及应急防控药物的公告

    

  根据2021年开展草地贪夜蛾等昆虫性诱监测及应急防控的需求,广州市农业环境与植物保护总站拟向社会购买草地贪夜蛾等昆虫性诱监测防控设备及应急防控药物。按照《广州市财政局关于贯彻广东省<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暂行办法>的通知》(穗财行〔2014〕455号)、《广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明确我市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有关问题的通知》(穗财行〔2016〕401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决定向社会公开选聘项目服务单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委托单位

  广州市农业环境与植物保护总站

  二、申请主体

  具有经营销售昆虫性诱剂、诱捕器及农药资格的企业或单位。

  三、委托内容

  (一)项目内容:

序号

品种名称

技术规格参数

数量

1

乙基多杀菌素

有效成分含量60g/L,10ml/袋,保质期内;需要农药三证(有效期内的农药生产许可证或者农药生产批准文件、农药登记证和农药标准)齐全,提供农药检测报告。

4000袋

2

小菜蛾性诱剂

每枚诱芯活性化合物总量为100mg± 10mg,其中顺11-十六碳烯醛的含量为50%±10%,其纯度不低于97%。诱芯田间持效期:在通常自然气温下,田间持效期6周。

50粒(支)

3

斜纹夜蛾性诱剂

每枚诱芯净重(mg)100±10;活性组分净重占1.1%, 其中顺9反11-十四碳烯乙酸酯占活性组分含量91±2%,气相分析纯度大于95%;田间持效期8周。

20粒(支)

4

甜菜夜蛾性诱剂

每枚诱芯活性组分总量650mg± 50mg;(顺9,反12)-十四碳二烯乙酸酯的含量为90%±5%,纯度不低于95%;田间持效期8周。

20粒(支)

5

玉米螟性诱剂

诱芯活性组分及含量:反12-十四碳烯乙酸酯,含量0.5-2.0mg,田间持效期6周。

20粒(支)

6

稻纵卷叶螟

每枚诱芯活性组分净重(mg)0.7±0.05,其中顺13 -十八碳烯醛占活性组分含量70±5%,气相分析纯度不低于97%;诱芯田间持效期12周。

30粒(支)

7

桔小实蝇

诱芯主要活性成分为甲基丁香酚,甲基丁香酚纯度(含量)≥98%,田间持效期30天以上。

20粒(支)

8

瓜实蝇

4-(对-乙酰氧基苯基)-2-丁酮的含量为90%±2%,其纯度不低于97%。田间持效期为3周。     

20粒(支)

9

蝇类诱捕器

由防雨帽、诱虫漏斗、集虫瓶三部分组成。

4个

10

诱捕器

由防雨帽、进虫漏斗、集虫瓶(桶、袋),进虫漏斗均匀分布四根连接杆连接防雨帽,带诱捕器支架,高≥1.6米。

1306个

11

草地贪夜蛾测报固体诱芯

1、活性组份:顺7-十二碳烯乙酸酯(顺-7-十二碳烯乙酯)含量≥ 0.0045%, 顺9-十四碳烯乙酸酯(顺-9-十四碳烯乙酯)含量≥ 0.75%,气相分析纯度不低于97%。

2、诱芯持效期:通常在田间自然气温下持效期≥12周 。

3、保质期:-15~-5℃度保存期限2年。

1224支

12

草地贪夜蛾防治固体诱芯

1、活性组份:顺7-十二碳烯乙酸酯(顺-7-十二碳烯乙酯)含量≥ 0.0045%, 顺9-十四碳烯乙酸酯(顺-9-十四碳烯乙酯)含量≥ 0.75%,气相分析纯度不低于97%。

2、诱芯持效期:通常在田间自然气温下持效期≥24周。

3、保质期:-15~-5℃度保存期限2年。

2000支

13

飞蛾类诱捕器

倒置漏斗形,顶端圆弧形;材料:透明塑料制品;重量≥800g;配诱捕器专用支撑杆,高≥1.6米。

10个

  (二)交货方式:

  委托单位确定服务单位并公示无异议,签订合同。服务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将货物送至指定的地点。

  (三)项目经费:总金额不超过15.25万元(含税)。

  四、申请时间

  自2021年3月1日起至2021年3月5日止。

  五、具体要求

  (一)申请主体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组织机构代码或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满足本次购买服务需求),具有农药经营许可证;

  2.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有依法缴纳税收相关材料;

  3.所提供产品均在有效期内,性诱剂产品有田间应用效果相关资料。农药产品需具有有效期内的农药登记证、生产许可证或生产批准文件、农药质量标准;

  4.应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相应资格的技术人员,能进行现场安装技术培训;

  5.参与政府采购服务项目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社会、行业信誉良好;

  6.产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须提供专利证书)的单位优先考虑;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二)申请单位提交资料

  1.广州市农业环境与植物保护总站关于购买草地贪夜蛾等昆虫性诱监测防控设备及应急防控药物项目申请书,一式四份(详见附件);

  2.工商营业执照、农药经营许可证、农药产品三证复印件或扫描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公司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扫描件;

  4.有依法缴纳税收相关材料和技术人员的资格证复印件或扫描件;

  5.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6.产品检测报告、专利证书、产品应用效果证明等其他证明资料的复印件或扫描件。

  注:服务承接单位对以上提供的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以上材料需加盖公章),委托单位对资料有异议,可要求供应商提供原件进行复核,若发现资料不符合要求的,按无效文件处理,申请单位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责任。

  六、申请方法

  1.申请单位登录广州市农业农村局网站下载《广州市农业环境与植物保护总站关于购买草地贪夜蛾等昆虫性诱监测防控设备及应急防控药物项目申请书》(http://nyncj.gz.gov.cn/ )。

  2.申请单位按本公告第五条“(二)申请单位提交资料”的要求(A4纸打印或复印,装订成册,密封好),于2021年3月5日前寄至广州市农业环境与植物保护总站(以寄出时间为准,建议通过邮政EMS寄送),同时发送电子邮件至cfb2017@gz.gov.cn,邮件主题请注明:“申请单位+2021年草地贪夜蛾”字样,超时送达概不受理,提供的资料不予退回。

  3.如果申请单位报名数量不超过1家(含1家),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可直接选择其拟作为服务单位。如果报名数量超过2家(含2家)以上,按照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由委托单位组织评审小组对申请单位及其递交材料进行评审,择优选取1家拟作为服务单位。委托单位不向申请单位收取任何费用;未选中的申请单位,委托单位不付任何费用。

  4.服务单位拟定后,委托单位将在网站发布公告,公示3天后如无异议,向服务单位发出《评审结果通知书》,双方将在规定的时间内签订合同。

  七、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广州市麓景路388号广州市农业环境与植物保护总站,邮政编码:510405。

  联系人:陈冬虹

  联系电话:(020)86392279

  传真:(020)86392279

  E-mail: cfb2017@gz.gov.cn

  附件:广州市农业环境与植物保护总站关于购买草地贪夜蛾等昆虫性诱监测防控设备及应急防控药物项目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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