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农业信息中心技术设备、应用系统及管理系统等资料梳理归集服务项目委托公告
为做好广州市农业信息中心技术设备、应用系统及管理系统等相关资料的梳理归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广州市财政局关于贯彻广东省<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暂行办法>的通知》(穗财行〔2014〕455号)等有关要求,广州市农业信息中心拟向社会力量购买技术设备、应用系统及管理系统等资料的专业梳理归集服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委托单位
广州市农业信息中心
二、申请主体
具备IT服务管理、信息安全管理、计算机信息系统运维、系统集成等资质的,同时具备大型信息系统运维项目档案资料整理经验的服务单位。
三、委托内容
(一)撰写和整理信息化运维中的各种设备维护文档
主要设备包括:
网络设备,如核心交换机等;
网络安全设备,如上网行为管理设备、防火墙等;
服务器及存储设备,如刀片服务器等。
(二)撰写和整理信息化应用系统的相关文档
主要包括:OA协同办公系统、移动办公系统以及广州市三农数据智库服务平台、广州市农资市场监管系统、广州农博士综合服务平台、广州种业信息平台、广州市农产品市场价格系统等专业应用系统。
(三)撰写和整理信息化管理系统的相关文档
主要包括:EICM运维管理系统、防病毒管理系统和IP地址管理系统等。
(四)信息资产台账整理和核对
主要包括:核心信息资产的整理与核对。
(五)对文档资料进行数字化加工、分类整理以及装订成册等服务
主要包括:1.以上涉及的信息化设备、应用系统、管理系统等相关文档资料的梳理归集,并设计印制成册。
2.根据《广州市农业信息化“十三五”发展规划(2016-2020)》的具体内容,整理出当前广州市农业信息化建设发展情况材料,将重点建设项目的情况展示其中,并设计印制成册,通过该册子能形象反映出当前广州市农业信息化建设发展面貌。
四、具体要求
(一)服务单位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分支机构投标的,必须由总公司(总所)授权【依据《投标人资格声明函》及其附件、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扫描件及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服务单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于资格审查时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存档。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服务单位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本项目可接受符合国家政策、工商行政、民政等主管部门许可成立的社会组织申请,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二)项目成果要求
1.整理现有的运维文档,并撰写部分缺失的维护手册和操作指南。
2.全部文档都具有实际操作性,可在生产环境上进行验证其操作性和正确性。
3.成果文档提供电子版和纸质版,须按档案管理方式进行归档。其中,运维整理文档需要整理成册,印刷一套(内页可选普通A4纸,封面封底可选铜板纸、哑光纸或专业纸,专业文本装订);重点建设项目的情况展示册子,制作印刷量不少于150册,样本3册或以上,成品制作尺寸要求185mm×255mm,参考印刷质量为:封面用250克双铜,过单面哑胶,局部凸UV,内页用157克铜,胶装。
(三)时间要求
自服务合同签订起三个月内完成。
(四)申请要求
1.申请主体按上述要求提交项目实施方案的纸质材料。
2.申请主体下载并如实填写《项目委托申请书》(附件2)加盖单位公章。
3.方案纸质材料和《项目委托申请书》(附件2)寄送到广州市农业信息中心,同时要寄送项目实施团队相关资格证书复印件。
五、评审办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附件1),按照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组织对申请单位及其递交的材料进行评审,择优确定服务单位。
报名单位只有一家的,经评审符合条件的,则可直接选定作为该项目服务单位。
六、报名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七、项目预算
预算经费不高于人民币6万元。
八、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广州市麓景路388号广州市农业信息中心
邮政编码:510405
联系人: 郭先生
联系电话:(020)36591179
传真:(020)86392670
附件:1.项目评分标准
2.项目委托申请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