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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农业科学研究院关于购买院宣传片制作服务的委托公告

    

  根据我院工作需要,决定向社会公开购买“广州市农业科学研究院宣传片制作服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委托单位

  广州市农业科学研究院。

  二、承接主体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企事业单位,具备宣传片制作业务资格,在广州市内设有办公场所和服务机构。

  三、委托内容

  广州市农业科学研究院宣传片制作服务:

  宣传片时长5分钟,主要介绍单位情况、发展历史、职能、重点工作等内容。要求宣传片能够将单位各方面展现出来,特色鲜明、突出,制作精美,有创意,具有震撼力。宣传片制作总费用不超过5万元,超过该价格视为无效。

  四、申请时间

  自2020年11月4日至2020年11月6日。

  五、申请材料

  1.承接主体机构或组织注册成立的证明(提供营业执照或单位法人证书)。

  2.实施方案及报价加盖单位公章。

  3.成功案例(需提供成功案例视频)。

  4.资料密封盖章。资质材料和申请书一式五份(A4纸打印,装订成册后加盖单位公章),密封并加盖公章。

  5.资料递交。按规定时间邮寄到广州市农业科学研究院(以寄出时间为准),逾期送达或者未按照公告要求密封的申请资料概不受理。

  六、评审方案

  如果申请单位数量不超过1家(含1家),经委托单位审核符合条件的,可直接选择其作为任务承接单位。如果报名数量超过2家(含2家)以上,则委托单位评审小组对申请单位及其递交材料进行评审。

  (一) 评审办法

  按照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由我院组织评审小组对申请单位及其递交的材料进行评审,对满足资格条件的申请单位进行综合评分,评审得分最高者为项目的唯一承接主体。未选定方案,不支付任何费用。

  (二)评审步骤

  1.资格性审查:评审组对申请单位提供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未通过资格性审查的投标单位,不进入综合评审。

  2.综合评审:评审组对符合资格条件的申请单位材料按照评审办法进行综合评分。

  七、进度安排

  (一)委托单位在确认承接主体后,在广州市农业农村局网站进行公示。

  (二)若公示期内未收到异议,委托单位即可与中标方签订采购合同。

  (三)若公示期收到异议且属实,项目将重新公告采购。

  八、联系方式

  单位:广州市农业科学研究院

  通讯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17-19号

  邮政编码:510308

  联系人:谢国平

  联系电话:020-89237119

  传真: 020-89237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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