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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渔政总队广州支队关于选定执法船艇后勤物资购置及配送服务承接单位的公示

    

  按照《广州市财政局关于贯彻广东省<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暂行办法>的通知》(穗财行〔2014〕455号)、《广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明确我市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有关问题的通知》(穗财行〔2016〕401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我支队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于2020年8月22日、2020年9月1日通过广州市农业农村局网站向社会发布《广东省渔政总队广州支队关于购买执法船艇后勤物资购置及配送服务的公告》,面向社会力量购买相关服务。截至2020年9月8日,收到1家单位的申报材料。

  经综合审查与评估,拟选定广州琪轩贸易有限公司为该项目实施单位,特此公示。

  以上结果自公示发布之日起,公示期3天。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广东省渔政总队广州支队反映。通讯地址: 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2846-16,联系人:马先生,联系电话:020-34436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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