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农业农村局穗农云(都市农业智慧地图)项目监理服务委托公告
为顺利推进广州市农业农村局穗农云(都市农业智慧地图)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广州市农业农村局决定委托社会力量开展广州市农业农村局穗农云(都市农业智慧地图)项目监理服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委托单位
广州市农业农村局
二、申请主体
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单位及其他经审查符合条件的组织或机构。
三、委托内容
按照《广州市农业农村局穗农云(都市农业智慧地图)项目监理服务需求》(广州市农业农村局穗农云(都市农业智慧地图)项目请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分别查询“广州市农业农村局穗农云(都市农业智慧地图)项目招标公告”,网址为:http://ggzy.gz.gov.cn/jyywzfcgzfcgcggg/732054.jhtml)相关要求(见附件1), 承担广州市农业农村局穗农云(都市农业智慧地图)项目监理服务工作。
四、承担单位评审办法
按照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组织对申请单位及其递交的材料进行评审,择优确定承担单位。
五、申请截止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以申请材料送达时间为准。
六、具体要求
(一)单位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
2.具有中国电子企业协会颁发的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单位证书。
3.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没有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需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所下载的本单位信用信息报告。
(二)申请要求
1.申请单位按上述要求提交项目监理方案并加盖单位公章。
2.申请单位下载并如实填写《广州市农业农村局穗农云(都市农业智慧地图)项目监理服务申请书》(附件2)加盖单位公章。
3. 项目监理方案和《广州市农业农村局穗农云(都市农业智慧地图)项目监理服务申请书》等纸质材料一式三份寄送到广州市农业农村局。
七、进度安排
(一)广州市农业农村局组织评审人员,对申请单位及其递交的申请材料进行择优评审。如果申请单位报名数量不超过1家(含1家),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可直接拟定为服务单位。如果报名数量超过2家(含2家)以上,则按照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对申请单位及其递交的申请资料进行评审,择优拟定1家作为服务单位。申请单位无论被拟定与否,委托单位均不收取任何费用。服务单位拟定后,委托单位将在网站发布公示,3天后如无异议将向服务单位告知结果。
(二)承担单位接到遴选结果通知后,应在广州市农业农村局规定的时间签订广州市农业农村局穗农云(都市农业智慧地图)项目监理服务委托合同。
八、项目经费
项目经费不高于20.42万元。
九、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广州市白云区麓景路388号广州市农业农村局乡村产业处
邮政编码:510405
联系人:于小姐
联系电话:(020)863920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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