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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果树科学研究所清产核资服务委托公告

    

  根据广州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印发的《中共广州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加快推进我市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改革的通知》要求,广州市果树科学研究所拟开展清产核资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购买服务名称:广州市果树科学研究所清产核资。

  二、服务内容:

  (1)清产核资审计并出具《广州市果树科学研究所清产核资报告》。

  (2)安排审计人员参与固定资产盘点核对工作。

  (3)提供固定资产处置等相关指导意见。

  (4)审计基准日:2020年7月31日。

  三、资产分布范围:果树所白云区本部、九佛基地、民乐基地、万顷沙基地。

  四、项目预算资金:不高于6万元。

  五、有关要求:

  1.应为《注册会计师行业诚信自律公约》履约单位(以注册会计师协会诚信自律委员会公告名单为准);

  2.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

  3.具备国家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分所执业证书和营业执照;分所投标的,必须提供总所出具的授权书;

  4.已进入2019-2020年度广州市政府采购审计服务协议供应商名单。

  5.带队审计人员具有会计师或注册会计师资格,在事务所连续执业三年或以上;

  6.熟悉事业单位会计政策,对机关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充分了解,具有较强的业务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7.成交供应商需派出充足、合格的5名以上的人员进行审计。

  六、申请截止时间:

  2020年7月31日-2020年8月11日

  七、申请方法:

  1.登录广州市农业农村局网站(http://nyncj.gz.gov.cn/)下载《广州市果树科学研究所项目委托申请书》。

  2.申请人如实填写《广州市果树科学研究所项目委托申请书》,并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两份,于公告截止日期前寄至广州市白云区白云大道南433号广州市果树科学研究所(以寄出时间为准),超时不予受理。同时发送盖章扫描件至电子邮箱gzguoshusuo@263.net。

  3.如果申请单位报名数量不超过1家(含1家),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可直接拟定为服务单位。如果报名数量超过2家(含2家)以上,则按照符合项目预算的最低价格者为服务单位,如最低价格超过2家(含2家)以上单位则采用抽签方式确定入选单位。服务单位拟定后,委托单位将在网站发布公示,3天后如无异议将向选定服务单位告知结果。

  4.承担企业接到遴选结果通知后,应在3个作日内签订协议书。协议签订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委托内容并出报告。

  八、付款方式:

  服务项目完毕后的7个工作日内一次付清费用。

  九、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广州市白云区白云大道南433号综合管理部

  邮政编码:510405

  联系人:欧阳先生、杨小姐

  联系电话:(020)86182653、86182515

  附件:广州市果树科学研究所项目委托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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