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所购买2020年农产品质量安全实时监控系统运行维护服务的公告
为保障广州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实时监控系统持续正常运行,由于我所不具备该系统运维能力,需要向社会购买服务。根据《广州市财政局关于贯彻广东省<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暂行办法>的通知》(穗财行[2014]455号)、《广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明确我市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有关问题的通知》(穗财行[2016]40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委托单位
广州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所。
二、承接主体
国内大专院校、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经审查符合条件的非公益一类组织或机构。
三、委托内容
(一)项目内容:2020年广州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实时监控系统运行维护服务(详见单位需求)。
(二)项目经费:6.7万元。
四、申请截止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
五、具体要求
(一)工作要求
1.按照《广州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所2020年农产品质量安全实时监控系统运行维护项目需求》(附件1),对广州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所2020年农产品质量安全实时监控系统进行维护和功能完善。
2.承接主体不得将整个或部分任务工作转包。
(二)单位资质要求
1.承接主体机构或组织注册成立的证明(提供营业执照或单位法人证书);
2.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规定条件的服务商;
3.必须熟悉广州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实时监控系统的技术规程、业务模块、行业经验以及信息网的有关技术标准、文档、数据库程序等。
4.有软件企业资质,拥有该领域的软件著作权证书。
5.拥有该领域的行业经验,开发和维护过类似项目,并提供相应的开发合同、维护合同复印件。
6.按申请内容和项目要求提供相应的技术服务方案一式三份,并制定详细可行的运行维护计划安排表和经费预算。
(三)申请方法
1.登陆广州市农业农村局网站(http://nyncj.gz.gov.cn/)下载《广州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所信息化项目(运维)申请书》(附件2)。
2.如实填写《广州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所信息化项目(运维)申请书》并加盖单位公章,同时附上运行维护团队相关资格证书复印件。
3.资料密封。申请书一式五份(A4纸打印,装订成册后加盖单位公章),信封或外包装上应当清楚写明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和“在开标日期和时间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密封并加盖公章。按规定时间邮寄到广州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所(以寄出时间为准),同时发送电子邮件至2068493820@qq.com,邮件主题请注明:“申请单位+2020信息化项目(运维)”字样,超时送达概不受理。
4.项目承担单位选定后,委托单位在广州市农业农村局网站公示结果,如无异议则通知承担单位,双方在规定的时间内签订任务合同书。
六、评审方案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如果申请单位数量不超过1家(含1家),经委托单位审核符合条件的,可直接选择其作为项目承担单位。如果报名数量超过2家(含2家)以上,则委托单位评审小组对申请单位及其递交材料进行评审。
(一) 评审办法
按照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由我所组织评审小组对申请公司及其递交的材料进行评审,在满足资格条件的服务商中,根据服务价格、商务条件、技术服务进行综合评分,评审得分最高者为项目服务商。未选定方案,我所不付任何费用。
(二)评审步骤
1.资格性审查:评审组对服务商提供的申请文件、资质证明材料进行审查,未通过资格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进入符合性审查。(见附件3)
2.符合性审查:评审组应当对符合资格的申请人的申请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公告的实质性要求。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进入综合评分。(见附件3)
3.综合评分:评审组对符合资格条件的服务商按照评审办法进行综合评分,分别对其服务价格、商务条件、技术服务进行评分。(见附件3)
七、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129号广州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所,邮政编码:510315。
联系人:陈耀华 联系电话:(020)32306511
传真:(020)32306520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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