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政务 > 通知公告

广州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关于购买常年法律顾问服务的公告

    

  广州市动物卫生监督所拟聘请常年法律顾问,根据《广州市政府部门聘请常年法律顾问办法》和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有关要求,现公开购买法律服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委托单位

  广州市动物卫生监督所。

  二、服务内容

  (一)为我所重大行政决策、重大具体行政(执法)行为提供法律意见;

  (二)为我所拟定立法项目、制定规范性文件和内控制度提供法律意见;

  (三)参与处理我所涉及的诉讼、仲裁、非诉讼纠纷等法律事务,协助出具相关律师意见书和律师函;

  (四)参与我所制定合同、规范性文件的活动,并提供法律论证意见;

  (五)就我所已经面临或者可能发生的纠纷,发表律师意见,进行法律论证,提出解决方案;

  (六)每年至少组织一次面对我所工作人员的法制培训;

  (七)办理我所委托的其他法律事务。

  三、服务期限

  1年期限,合同签订之日算起。

  四、服务经费

  2万元。

  五、申请资质要求

  律师事务所和律师要符合《广州市政府部门聘请常年法律顾问办法》中相关的资质要求。

  (一)律师事务所,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成立的律师事务所,成立时间在3年以上,在广州市设有常驻服务机构;

  2.在广州市的常驻服务机构应当有20名以上受聘律师,其中最少有5名具有10年以上执业经验的律师;

  3.律师事务所近3年未受到司法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或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

  (二)律师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忠于宪法、遵守法律,政治素质高、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无刑事处罚记录,近3年内没有受过司法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或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

  3.具有5年以上执业经验、专业能力较强;

  4.国家、省、市有关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其他。

  熟悉农业行业法律法规、成功办理过在全国有较大影响涉农案件等方面法律事务者优先考虑。

  五、申请流程

  (一)申请材料:

  1.报名表。如实填写《报名表》(见附件),并加盖公章。报名申请截止时间:7月13日。

  2.资质证明材料。包括: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拟承办法律顾问服务的专职律师的个人简历、律师执业资格证书、身份证及有关执业情况介绍说明材料(加盖公章);其他符合资质条件的证明材料。

  3.拟任法律顾问的服务方案。

  申请单位须保证上述资料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否则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任何责任。

  (二)材料提交。以上材料装订成册加盖公章,一式两份,在申请截止时间前寄送达广州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建议通过邮政EMS或顺丰快递),超时送达概不受理,提交的资料不予退回。

  六、遴选确定

  (一)如果申请单位数量不超过1家(含1家),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直接选定其作为服务单位。如果申请单位数量超过2家(含2家)以上,则由项目委托单位综合评定后择优选定。

  (二)结果将在广州市农业农村局网站公示,公示3个工作日后如无异议,双方将在规定的时间内签订合同。

  七、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广州市白云区岭南新世界西侧广州市动物卫生监督所

  邮政编码:510440

  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020)86052028,13726808181

  附件:聘请常年律师服务报名表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