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农业科学研究院关于采购实验室仪器设备的公告
广州市农业科学研究院因工作需要,现向社会公开采购空气压缩机、PCR仪等仪器设备,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现将相关采购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单位
广州市农业科学研究院
二、采购预算(最高限价)
人民币15万元
三、采购物品
四、供应商的要求
1.广州市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供应商条件的相关规定。
3. 供应商必须具有满足项目采购所有货物的供货能力。
五、采购项目要求
1.本项目采购一家供应商,由供应商承包负责采购人要求的一切事宜及责任。包括货物供货、运输、保管、安装、调试、参与验收、培训及相关服务等。
2.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转包或分包本项目。
3.供应商必须承诺提供厂商原装、全新的、符合用户提出有关质量标准的货物。
4.对于影响货物正常工作的必要组成部分,无论在技术规范中指出与否,供应商都应提供并在提供的文件资料中明确列出。
5.供应商所提供的货物如在实际供货时已经停产(不列入该厂家当时的产品系统),如果未能按原价提供更优质的货物,则按违约处理。
6.供应商在实际供货时,若被发现提供的货物未能达到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有关要求,买方将有权单方面中止合同的执行,并追究因供应商未能提供所承诺的产品而产生的所有损失和责任。
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技术参数要求
(一)序号一:空气压缩机
1.用途:用作其他实验仪器的配套设备,通过压缩空气来驱动后者的气动控制元器件。
2.进气流量:480升/分钟
3.噪音:≤60分贝(dB)
4.储气罐:90升
5.压力:8巴(bar)
6.露点:-20℃
(二)序号二:PCR仪
1.用途:主要用于DNA和RNA样品的(RT-)PCR扩增
2.合金模块:适用于0.2毫升的96孔板、PCR反应管
3.温度精确度:±0.25ºC(35.0~99.9℃)
4.温度均一性:<0.5℃
七、报价要求
1.供应商报价必须包括货物设计、制造、包装、送货、安装、调试、检测、验收、培训、技术服务(包括技术资料、图纸的提供)、质保期保障等一切支出,并包含关税等所有税费。
2.报价需报出所含项目的各项单价及总价,每项单价及总价均不能超出最高限价,以项目的总价作为价格分的基础。
八、交货期、交货地点(技术参数有要求的以技术参数为准)
(一)交货期:国产仪器设备在合同签订后 60 天内,进口仪器设备在合同签订后 180 天内。
(二)交货地点:广州市内采购人指定地点。
(三)交货要求:
1.供应商应提供原装、全新的、符合质量标准的货物,不得以旧货翻新充数, 并按有关要求进行包装及装运。
2.属进口产品的,如能办理进口免税的,手续由采购人协助办理,办理免税手续相关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3.进口产品必须提供原产地证明和中国商检证明及合法进货渠道全套单证,中国境内制造的产品必须提供出厂合格证。
4.供应商应将所提供货物的装箱清单、用户手册、原厂保修卡、随机资料配件、随机工具等交付给采购人,供应商不能完整交付货物及本款规定的单证和工具的,视为未按合同约定供货,供应商必须负责补齐,因此导致逾期交付的,由中标供应商承担相关的违约责任。
九、安装调试、验收及售后服务(技术参数有要求的以技术参数为准)
(一)供应商必须负责货物的运输、安装、调试等工作,所产生的费用由供应商负责。
(二)安装调试完成后双方共同进行验收,并签署项目验收报告。交付验收标准依次序对照适用标准为: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质量标准、环保标准或行业标准;
2. 符合采购文件和供应商投标文件的要求;
3. 货物来源国官方标准;
4. 货物运抵现场后,采购人将对产品质量、规格等进行检验。如发现产品与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合同不符,采购人有权根据检验结果要求供应商立即更换或提出索赔要求。
5. 项目采购设备完成交付后,由采购人对项目进行验收。
(三)售后服务
1.免费质保期限:本项目设备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产品保修期均为1年;如原厂家有更长保修限以厂家提供的为准。保修期内供应商提供全免费保修保用服务,不再收取任何费用,并提供终身维修服务。
2.无论质保期内外,维修人员接到维修通知后,响应时间不超过24小时。
3.所有货物质保服务方式均为供应商上门服务,即由供应商派员到货物使用现场维修,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供应商承担。
4.技术资料:随机提供全套、完整的技术资料,包括仪器说明书、操作手册、维修保养说明书等。
5.客户的服务要求8小时内作出响应,48小时到达实验室现场(如电话及远程诊断无法解决),及时帮助用户解决问题。
6.其他服务:投标人自行制定详尽的售后服务承诺。
九、相关要求
1.投标人不得对本公告第六条中要求的技术指标参数作虚假响应,如有虚假响应,将承担由此造成的相关法律责任。
2.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产品彩页或相应技术参数的厂家使用说明书复印件作为技术证明文件,否则评标委员会有权视相应技术参数响应不符合招标要求(如厂家的产品使用说明书为英文版,建议同时提供中文版)。
十、评审办法
按照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组织对投标单位及其提交的资质证明等相关材料进行综合评定,择优确定委托单位。
广州市农业科学研究院将组织评审小组,对投标单位及其递交的申请资料进行评审,择优选定承担单位,并将选定结果在广州市农业农村局网站进行公告。中标单位接到结果通知后,应在规定的时间内与广州市农业科学研究院签订服务协议书。
(一)评审方法
1.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
2.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二)评审标准
1.本次评审共分为技术评审、商务评审、价格评审三部分。三部分总分为100分,其中各部分权重如下:
2.在汇总每个投标供应商的技术、商务定量评价分数时,将所有评委评分
合计并计算出算术平均值,即为该投标供应商的技术、商务得分。
3. 价格评价(40分)
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通过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且价格最低的评标价(指修正及价格扣除后报价,下同)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评分=(评标基准价/评标价)×价格权重×100。
4. 商务评价(15分)
5. 技术评价(45分)
十一、递交相关资料要求
提交加盖单位公章的投标文件及相关资质材料,一式叁份,于2020年6月10日前送至广州市农业科学研究院。如有疑问,可致电咨询。
十二、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17-19号,邮政编码:510335
联系人:肖婉钰;联系电话:020-39004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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