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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渔政总队广州支队关于购买海洋监察普法宣传资料设计制作服务的公告

    

  广东省渔政总队广州支队根据海洋监察普法宣传工作需要,按照《广州市财政局关于贯彻广东省<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暂行办法>的通知》(穗财行〔2014〕455号)、《广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明确我市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有关问题的通知》(穗财行〔2016〕401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拟向社会公开购买海洋监察普法宣传资料设计制作服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委托单位

  广东省渔政总队广州支队

  二、资质要求

  项目承接单位必须具有从事广告宣传制作及印刷的技术服务范围。

  三、委托内容

  (一)项目内容

  1.海洋监察宣传资料彩色图册设计及制作不少于1000份;

  2.户外宣传栏设计及制作不少于2个:要求每个宣传栏整体高度不少于3米,长度不少于5米,画面尺寸不少于1米X4.8米(可组合安装);全部要求使用不少于1.0厚双面304不锈钢、双面白底红色(或蓝底白色)腐蚀字;包运送和安装,在甲方指定地点(广州市区海岸边或海岛上)挖坑用水泥混凝土填埋固定;

  3.其他宣传需求(此项非必选),如海报、海洋法律法规汇编等形式的设计、制作及具体数量由承接单位视项目经费提出具体方案;

  (二)项目经费:不超过4万元。

  (三)项目完成时限:自签订合同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

  四、申请截止时间

  2020年6月4日。

  五、具体要求

  (一)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并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二)有相关行业或项目制作经验的优先考虑;提出的具体方案合理、性价比高的优先考虑。

  六、申请方法

  (一)登录广州市农业农村局网站(http://nyncj.gz.gov.cn/)下载《广东省渔政总队广州支队海洋监察普法宣传资料设计制作服务委托申请书》。

  (二)申请人如实填写《广东省渔政总队广州支队海洋监察普法宣传资料设计制作服务委托申请书》并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三份,于2020年6月4日前寄至广东省渔政总队广州支队(以寄达时间为准),超时不予受理。同时发送电子邮件至gzyzhj@gzagri.gov.cn。

  (三)委托单位将对申请单位及其递交的申请资料进行评审,择优选定服务单位。

  七、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广州市白云区麓景路388号广东省渔政总队广州支队

  邮政编码:510405

  联系人:刘先生、杜先生

  联系电话:(020)86374799、86375779

  传真:(020)86375779

  E-mail:gzyzhj@gzagri.gov.cn

  附件:广东省渔政总队广州支队海洋监察普法宣传资料设计制作服务委托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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