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农业农村局报废固定资产处置回收残值服务委托公告
广州市农业农村局现有台式电脑、打印机、空调等一批(具体数量详见附件)固定资产已到期报废。 根据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规定,对已报废资产进行回收残值处置。按照《广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市属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办法的通知》(穗财规字〔2017〕5号)规定,广州市农业农村局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拟公开选择《广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市属行政事业单位报废电器电子产品集中处理业务操作指引的通知》(穗财资〔2017〕398号)、《广州市财政局关于报废电器电子产品集中处理业务操作指引的补充通知》(穗财资〔2018〕35号)中所列回收公司进行竞价遴选。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委托单位
广州市农业农村局
二、申请主体
《广州市财政局关于报废电器电子产品集中处理业务操作指引的补充通知》(穗财资〔2018〕35号)附件中所列回收公司
三、委托内容
对广州市农业农村局报废固定资产(见附件2)进行处置回收残值服务。
四、承担企业评审办法
按照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组织对符合要求的申请企业及其递交的报名进行评审,按照“价高者得”的标准确定承担企业。
五、申请截止时间
2020年5月21日
六、具体要求
(一)企业要求。
《广州市财政局关于报废电器电子产品集中处理业务操作指引的补充通知》(穗财资〔2018〕35号)附件中所列回收公司。
(二)申请要求。
1.申请企业可登录广州市农业农村局网站http://nyncj.gz.gov.cn/(通知公告栏),下载《报名表》《广州市农业农村局国有资产报废处置回收残值统计表》。
2.申请企业如实填写《报名表》并加盖单位公章。
3.申请企业如实填写《广州市农业农村局国有资产报废处置回收残值统计表》(A4纸打印,装订成册)加盖公章,用A4牛皮信封密封包装,并加盖公章,于2020年5月21日之前寄送到广州市农业农村局大院3号楼3108室。
4.申请企业要同时寄送相关资格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进度安排
1. 请需要现场查验的申请企业于2020年5月19日上午9:00-11:30凭加盖公章的《报名表》及法人机构代码证(副本)到广州市农业农村局进行报废回收资产情况统一现场查验;其余时间恕不接待现场查验。
2.申请截止后,广州市农业农村局将组织评审小组,对申请企业及其递交的报名表进行竞价遴选。
3.在市农业农村局网对竞价遴选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4.中标申请企业接到中标结果通知后,应在广州市农业农村局规定的时间办理废旧资产回收的相关手续,进行处置回收残值服务。
(四)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广州市白云区麓景路388号市农业农村局
邮政编码:510405
联系人:李小姐
联系电话:86379899
附件:1.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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