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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定广州荔枝专题片拍摄制作服务项目承接单位的公示

    

  按照《广州市财政局关于贯彻广东省<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暂行办法>的通知》(穗财行〔2014〕455号)、《广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明确我市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有关问题的通知》(穗财行〔2016〕401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我单位于2020年4月27日在广州市农业农村局网站向社会发布了《广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向社会力量购买广州荔枝专题片拍摄制作服务的公告》,在公示期内共收到4家申请单位报送的材料。

  经我单位项目评审小组对申请单位的综合审查与评估,拟选定“广东新导传媒广告有限公司”为该项目的承接单位,特此公示。

  以上结果公示期3天。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单位反映,联系人:梁小姐,联系电话:020-863923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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