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站关于实验室及通风纯水气路监控等系统维护的委托公告
广州市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站根据实验大楼实验室维护工作的需要,拟向社会组织或机构公开购买实验室及通风纯水气路监控等系统维护服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委托单位
广州市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站(广州市渔业环境监测中心)。
二、申请主体
依法登记设立,注册及办公地址均在中国境内的具有独立法人的机构或组织。
三、委托内容及要求
面向社会公开选聘1家机构或组织,承担实验大楼(位于海珠区滨江西路海鸣街6号)实验室及通风纯水气路监控等系统维护服务工作,内容如下:
(一)维护保养时间:2020年4月16日至2021年4月15日。
(二)维护保养包括:
1.实验室操作柜台。包括操作台,高柜,通风柜和其它操作台柜;
2.通风系统。包括新风系统(含新风机)和排风系统,排风系统包括通风柜通风部件,通风管道、风机和喷淋塔;
3.实验室气路系统。包括气体室,气体报警控制器,气体管道和各类控制阀;
4.纯水系统。包括纯水管道和附属配件;
5.实验室环境监测系统。包括实验室温湿度监测主机及报警系统;
6.实验室其它项目维护。包括实验室间隔材料及墙面涂层,门窗、室内排水和电器维修等维护。
(三)定期向我方提供运行维护报告。每月定期巡检,提供巡检报告,维护保养期结束10个工作日内日提交运维总结报告,并提供运行保养的优化建议。
(四)应急响应:如维保项目出现故障,我单位电话通知项目服务单位,项目服务单位需提供7x24小时系统故障响应服务,一般情况下,4小时内响应,12小时内赶到现场,24小时内修复故障。
四、服务标的:不高于14.3万元。
五、申请截止时间
公告发布后5个工作日内。
六、具体要求
(一)服务单位具体要求。
1. 依法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法人证副本复印件或者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 熟悉所申请工作范围内工作职责,具备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提供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
3.提供近2年来同类维保项目证明(项目不少于3个,单个项目合同金额不低于10万元,提供合同证明等相关材料)。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二)申请方法
1.登陆广州市农业农村局网站(http://nyncj.gz.gov.cn)下载《广州市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站项目委托申请书》。
2.申请人如实填写《广州市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站项目委托申请书》并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三份,于公告截止日前寄至广州市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站渔业环境监测部405室(以寄出时间为准),超时不予受理。同时发送扫描件至电子邮件至352642665@qq.com。
3.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申请单位的申请资料进行核实评定后择优选取服务单位。
七、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滨江西路海鸣街6号广州市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站405室,邮政编码:510235;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20)84326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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