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政务 > 通知公告

关于恢复接待群众来访的通告

    

  结合当前我市疫情防控形势逐步好转、全市疫情防控风险等级下调至低风险等级的情况,根据上级统一部署要求,在切实做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3月24日起我局恢复接待来访群众。群众来访时需出示身份证、佩戴口罩,如实填写《广州市农业农村局来访人员信息登记表》,出示“穗康码”或“粤康码”,并接受体温检测显示正常,无咳嗽等疑似新冠肺炎症状,经安全检查后,方可进入接待场所。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