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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农业科学研究院2020年标准物质及试剂、耗材合格供应商资质采购

    

  为了保障广州市农业科学研究院农业环境与农产品检测中心日常检测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向社会公开征集2020年标准物质、试剂耗材合格供应商3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单位

  广州市农业科学研究院

  二、采购内容

  (一)标准物质及试剂耗材名称、主要技术参数详见附件2“标准物质、试剂耗材采购清单“。附件2中所列内容不是2020年购买的实际内容及数量,只报各单项价格即可。采购单位根据实际需求在2020年分次购买清单中全部或部分内容。

  (二)附件2”标准物质、耗材耗材采购清单”各单项报价总计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3万元。

  三、供应商资质要求:

  项目供应商需对所提交申请文件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必须具有采购标准物质、试剂耗材的能力,对本项目清单内采购货物的名称、品牌、规格等进行报价。并且无条件接受采购单位对其中任何资料进行核实的要求。

  (一)供应商资格条件:

  参加本项目申请的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财务报告);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缴纳税收和社保证明文件);

  4.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供货商。

  (二)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它组织,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四)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四、要求:

  (一)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转包或分包本项目;

  (二)实际采购中,采购单位需要采购的标准物质、试剂耗材的名称、技术参数、价格、数量等将在附件2清单中选择,已报价的货物供应商不得拒绝供货。采购金额按附件2清单中单项报价乘以采购数量进行计算;资金每季度结算一次(需先开发票再汇款)。

  (三)供应商必须提供厂商原装、全新的、符合用户提出的有关质量标准的货物;

  (四)供应商投标时所提供的货物如在实际供货时已经停产,须出具厂家说明函,且按原价提供更优质的货物;

  (五)供应商在实际供货时,若被发现提供的货物未能达到投标文件中的有关要求,采购单位将有权单方面中止合同的执行,并追究因供应商未能提供所承诺的产品而产生的所有损失和责任。

  五、商务要求:

  (一)供应商取得所投产品生产厂家的授权;

  (二)根据采购单位要求,分批分期免费送货(采购方单次购买少于500元的,可快递到付);

  (三)交货时间:接到采购单位的电话或传真通知后,一般不超过3个工作日,进口产品不超过30日,采购物品和数量以采购单位的通知为准。

  1.货物的包装适应广州的气候,均应有良好的防湿、防锈、防潮、防雨、防腐及防碰撞的措施。凡由于包装不良造成的损失和由此产生的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

  2.货物对温度条件有要求的,必须确保运输全过程中冷链条件,且安排货物必须在工作日到达采购单位,否则造成的货物质量问题,供应商必须在接到通知后在3日内无条件进行更换。

  (四)交货地点: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五)交货要求:

  1.产品应按有关要求进行包装并采用适当的运输方式运抵合同交货地点。

  2.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全新的,各项技术参数完全符合国家计量检测标准及行业要求。

  3.所有货物在打开包装检验时必须完好,无破损。配置与采购单相符。货物外观清洁,标记编号及字体清晰、明确。

  4.供应商交货时须随附货物清单,且需提供货物出厂产品合格证、说明书。

  (六)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供应商按合同交付货物给采购单位时,其交货日到该货物标明失效日的时间不得少于其质保期的2/3。质保期内正常使用下,因非人为因素损坏的,供应商应在收到有关通知后,7日内予以更换,质保期内全部服务费和更换货物的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六、递交申请具体事项

  (一)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3月9日,截止时间:2020年3月9日下午17:30。

  (二)申请方法:

  1.登录广州农业农村局网站(http://nyncj.gz.gov.cn/)下载《申请书》(附件1申请书)。

  2.申请人如实填写《申请书》并加盖公章。

  3.需提供资料:附件1“申请书”、附件2“标准物质、试剂耗材采购清单”、营业执照、财务报告、缴纳税收和社保证明、企业信用证明(所有资料需加盖公章,提交扫描后电子版即可)。于2020年3月9日前发送至邮箱gzvpis@126.com,超时概不受理。

  七、竞争方式

  按照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由采购单位组织评审小组对申请单位及其递交的材料进行评审,在满足资格条件的供应商中,选择综合评分最高的1家为合格供应商。同时考虑货物互补原则,再选取2家合格供应商作为补充。

  八、评审方案

  (一)评审办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选取3家合格供应商。

  (二)评审步骤

  1.资格性审查:评审组对供应商提供的申请文件、资质证明材料进行审查,未通过资格性审查的申请人,不进入符合性审查。

  2.评审组对符合资质的供货商按公告规定的评审办法进行综合评分(详见附件3评分标准),分别对其提供服务的价格、商务、技术服务等进行打分。

  九、进度安排

  1.项目申请书提交完成后,如果仅有一家供应商满足要求,则该供应商直接获得该项目服务资质;若超过一家供应商满足条件,由采购单位组织评审小组对申请供应商进行择优评审,并将评审结果通知各申请服务商。

  2.预选定的供应商将在广州市农业农村局网站公示,公示期无异议本所将与供应商签订服务协议。

  十、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广州市农业科学研究院

  通讯地址:广州市南沙区珠江街六涌半广州市农科院种子大楼3楼,邮政编码:511462

  联系人:邓先生

  联系电话及传真:020-84969780

  附件:

  1.申请书

  2.标准物质、试剂耗材采购清单

  3评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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