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渔业捕捞许可证作废声明

    

  广州市番禺区渔民陈小波不慎遗失我局2025年11月20日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捕捞许可证》两份,证书号分别为:(粤穗)船捕(2025)FZ-000024号、(粤穗)船捕(2025)FZ-000025号,有效期至2027年11月19日。根据《渔业捕捞许可管理规定》有关规定,现声明上述证书作废。

  广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6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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