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奶办开展第一季度生鲜乳质量安全监测
发布日期:2016-04-29 本网

  根据《广东省农业厅关于开展2016年生鲜乳质量安全监测工作的通知》(粤农办〔2016〕106号)、《广东省农业厅关于下达2016年度广东省动物及动物产品中兽药残留监控抽检任务的通知》(粤农函〔2016〕273号)和《2016年广州市农产品质量监测与执法方案(生鲜乳)》的要求,广州市奶业管理办公室于4月中下旬组织开展了今年第一季度生鲜乳质量安全监测和生鲜乳兽药残留监控抽检工作;同时配合省农业厅完成了省上半年对我市生鲜乳质量安全监测的工作任务和农业部抽检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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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抽样过程中,我办和省兽药饲料质量检验所人员根据《生鲜乳收购站标准化管理现场检查内容和判定标准》和《生鲜乳运输车现场检查内容和判定标准》的要求,对我市生鲜乳生产、收购和运输环节的制度落实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同时,从奶牛养殖场、生鲜乳收购站和运输车辆抽现场取了93批次生鲜乳样品送检,检测项目包括:三聚氰胺、L(-)-羟脯氨酸、硫氰酸钠、黄曲霉毒素M1、总砷、汞、铅、铬、农药残留、兽药残留、菌落总数、蛋白质、脂肪等。

  经检查,我市奶牛养殖场、生鲜乳收购站能执行生鲜乳生产、收购、贮存和运输等环节的制度要求,现场未发现有违法违规添加违禁药的行为。但也存在一定问题,如部分散、小奶牛养殖场未取得动物防疫合格证,卫生条件较差,消毒池消毒液未及时更换;兽医工作室卫生环境较差,没有相应的管理制度和记录,在用药环节发现有疑似的假兽药,个别养殖场购进奶牛未按程序办理等。针对此情况,检查组现场对出现上述问题的奶牛养殖场(户)发放整改通知书,责令其限期整改。等整改期满后,我办将联合有关单位到现场进行复查,以确保整改落到实处,切实保障我市生鲜乳质量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