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关于仪器设备计量校准检定服务的委托公告
为更好实施《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 检验检测机构通用要求》,做好水生动物防疫实验室检测工作,按照财政关于购买服务的有关规定,广州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拟向社会购买仪器设备计量校准、检定服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一、项目名称
广州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仪器设备校准检定
二、委托单位
广州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三、委托内容
1.负责计量校准/检定仪器目录(详见附件1)中所有仪器设备指定参数的检定/校准工作。
2.提供的检定/校准证书含有依据的标准、测量不确定度等内容。
四、申请单位资质要求
1.服务承接单位应具有法定资格,同时具备校准和检定的能力,具备有效的CMA证书、CNAS校准实验室证书,且证书在有效期内,提供相应的资质证明材料。
2.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器具量具、部分仪器需进行检定,服务承接单位必须为法定的计量检定机构,具备相应的资质证明,且证书在有效期内,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为便于提供上门服务,优先考虑广州市内单位。
五、项目经费
不超过1.7万元。
六、申请流程
1.登录广州市农业农村局网站(http://nyncj.gz.gov.cn/)委托服务栏目,下载《广州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项目委托申请书》,申请截止时间为2021年4月16日。
2.如实填写《广州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项目委托申请书》并加盖单位公章。申请书及相关资质材料一式2份(A4纸双面打印,装订成册加盖公章,另提供电子版1份),于2021年4月16日前寄送到广州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养殖业部(以顺丰快递寄出时间为准)。同时发送电子版至gzsc@gz.gov.cn,超时送达不予受理。
七、遴选确定
1.如果申请单位数量不超过1家(含1家),经委托单位审核符合条件的,可直接拟定其作为服务承接单位。如果申请单位数量超过2家(含2家)以上,则由项目委托单位对申请单位及其递交材料进行评审,综合评定后择优选定1家作为服务承接单位。
2.服务承接单位拟定后,委托单位将在网站发布公告,公示3天后如无异议,双方将在规定的时间内签订合同。
八、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广州市黄埔区联和天鹿北路468号广州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养殖业部
邮政编码:510520
联系人:姚小姐
办公电话:(020)87219927
附件:1.2021年计量校准/检定仪器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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