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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农业局2014年工作总结和2015年工作计划

    
  一、2014年主要工作情况

  2014年全市实现农业总产值398.3亿元,同比增长0.1%;农业增加值236.01亿元,增长1.5%。粮食、花卉以及菜、鱼、禽、蛋、奶等“菜篮子”产品产量稳步增长或基本持平,水果增产显著。农村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17663元,增长10%。

  (一)现代农业园区与基地建设加快推进。

  1.推动现代农业园区发展。继续采取竞争分配的办法,安排市级财政项目9个、资金4100多万元扶持市级现代农业园区规划建设。从化万亩花卉现代农业示范区等8个市级现代农业园区建成面积达到10.9万亩,引进各类农业企业534家。从化市成为省级现代农业示范区。白云水乡花田生态示范区、增城石滩万亩农业产业园等区级农业园区初具规模。

  2.加强“米袋子”、“菜篮子”生产基地建设。4个国家级粮食高产示范片核心区实现亩单产500公斤以上。重点蔬菜基地、专业村建成标准化菜田5520亩、大棚及喷滴灌设施2064亩。加强规模化生猪养殖场规划建设,在建年出栏10万头以上的生猪养殖场3个、年出栏3万头的1个。从化年产3万吨鲜奶的现代化奶牛场项目建设稳步推进。累计建成19家“农业部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

  3.开展市外“菜篮子”基地认定。分别与3省7市签订了农业合作协议。重点开展了定点供穗生猪基地的认定、核查和补贴等工作。2014年有21个定点基地供穗生猪106万头,比2013年增加79万头,其中直接进入屠宰场的有85万头。

  4.加强农田基础设施建设。扶持标准化改造6.5万亩农田和0.61万亩鱼塘。配合国土部门做好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落实和验收等工作,完成19.83万亩的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

  (二)现代农业经营主体持续发展。

  新增5家农业企业申报省重点农业龙头企业,总数将达到28家;农民专业合作社达到1027家,新增197家,其中市级以上示范社总数达到60家,新增1家国家级示范社和6家市级示范社。

  1.坚持完善扶持制度。修改完善《广州市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评定及监测暂行办法》和《广州市农业龙头企业认定和运行监测管理办法》,开展了示范社评选和龙头企业认定活动,示范带动现代农业经营主体发展。

  2.坚持推动金融服务。指导农业企业、合作社牵头成立了2家农村资金互助合作社。推进农业保险,新开展了马铃薯等5个品种的政策性保险工作。组织农业企业参加上市系列培训,指导5家企业进入上市改制阶段。推广“政银保”合作农业贷款,组织全市农民专业合作社申报省“政银保”项目800多万元。完善贷款贴息办法,全年为45家农业企业、合作社提供贷款贴息和担保贷款贴息共2300万元。

  3.坚持加强农业科技服务。2014年全市新引进、展示农业新品种1027个,举办130期培训班,培训了8000名新型农民和3000名专业村农民。扶持农户购置农业机械9300多台套、建设大棚、喷淋喷灌设施近7100亩。市属农业科研院所选育14个新品种、累计170个品种通过省审定,约占全省新品种审定总数的30%,并有1个科研项目历史性进入省科学技术奖一等奖公示。借鉴上海经验,启动了1个示范性工厂化智能化农业项目建设。

  4.坚持做好宣传与合作服务。成功举办2014年广州农产品博览会,共组织101家农业企业、合作社参展。大力推进与梅州、清远等市的农业交流合作和产业帮扶,组织三地近220家农业企业开展农业项目产销合作。积极组织参加中国农交会等农业展会和各类农业招商引资活动。

  (三)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稳步提升。

  2014年我市本地生产的农产品没有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件和重大动植物疫情,全市抽样监测农产品135万份,总体合格率99.9%。

  1.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制。落实了量化分级监管目标责任制。扶持从化农产品质检机构通过省认定认证。新增建成11个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单位,累计建成121个。

  2.坚持做好动植物疫病防控。积极做好家禽H7N9防控工作,督促活禽批发交易市场、家禽饲养场落实休市制度和封闭式管理制度。做好从化无疫区的管理和维护工作,继续保持无疫状态。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密度常年维持100%。市动监所实验室成功通过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认可;动物疫病预警联防区域扩大到6个地级市。新增植物外来有害生物监测点20个。

  3.推进畜禽集中屠宰管理。配合市食安办在全省率先实行了家禽“集中屠宰、冷链配送、冰鲜上市”试点工作,牵头制定了家禽屠宰企业准入、企业监管等制度,确定了7家试点家禽屠宰企业。明确了第一批定点屠宰场点选址建设经营主体,制定了《关于推进牲畜定点屠宰场点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

  4.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按照国家、省统一部署,开展农产品产地土壤重金属普查点的样本采集。设立耕地土壤质量监测点104个,完成白云区等7个区耕地土壤监测报告。扶持新增频振式杀虫灯800台,累计安装使用达6000台,覆盖面积25.55万亩。组织番禺等5个区开展国家级测土配方施肥项目,应用面积达到22万亩。支持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建设大中型沼气工程276项。

  5.严格抓好农业执法。开展了6个农产品和农业投入品治理专项行动,坚持做好日常抽检、巡查。全市农业部门共出动执法人员10.8万人次,检查生产经营单位3.9万家次,立案查处违法生产经营346起,处理违法捕捞案件160宗,销毁问题蔬菜5.2吨、问题生猪510头、假冒伪劣农药产品18.33吨,查获私宰猪541头,取缔私宰窝点32个,移送公安机关案件18宗,涉案人员20人。

  (四)农村扶贫开发与新农村建设取得新成效。

  2014年已有2560户贫困户提前达到新的脱贫标准,占全市有劳动能力贫困户总数的68.5%。全市新建成一批美丽乡村试点和观光休闲农业示范村。

  1.加强投入、土地等政策支持。落实市本级财政农村扶贫开发专项资金4.74亿元,其中扶贫“双到”工作1.125亿元。建立资金全程监管机制,做到资金到项目、管理到项目、核算到项目、检查到项目。强化地方主体责任,下放扶贫项目审批权限到区(县级市)。协调安排8个山区镇和从化“一镇三街”、增城中新镇各100亩年度建设用地指标。

  2.抓好产业就业帮扶。支持花都、从化、增城三地规划建设工业园扶贫标准厂房,以厂房租金作为贫困村集体经济收入来源。免费培训北部山区8个镇劳动力2815人,转移就业11066人。成功组织784名北部山区贫困户子女参加公交车、出租车驾驶技能专项培训。

  3.落实民生帮扶。协调实施城乡学校、医院结对帮扶计划,选派优秀教师、医务人员支持北部山区镇。完成农村泥砖房和危房改造9000多户,农村低收入住房困难户住房改造6952套。全面完成农村自来水改造工作,其中北部山区镇共惠及108个自然村(社)1.69万人。

  4.加强新农村建设。扶持因地制宜发展观光休闲农业。全市新增认定25条市级观光休闲农业示范村、22家市级观光休闲农业示范园或特色农庄。良口镇、派潭镇被评为省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镇。配合建成第二批市级美丽乡村试点27个、名镇名村创建点共3个镇41个村。

  (五)海洋经济管理服务进一步加强。

  1.支持南沙新区发展。积极向省争取海域、海岛使用审批权限等政策支持。做好广州港南沙港区三期工程等重点项目用海服务。推动广东(南沙)海洋经济综合试验区建设。指导南沙区做好海岸带综合整治试点。

  2.加强用海服务管理。优化海域使用权续期审批工作流程,集中审核项目22个,17个项目获市政府批准。以海域监视监测管理系统为基础,启动了海洋综合管理系统建设与升级改造。启动了广州市海洋功能区划编制、海洋经济发展战略研究项目,开展了大陆海岸线及海岛岸线的测量工作。举办了风暴潮、海浪、海啸以及赤潮灾害应急演练。

  3.搭建海洋经济发展平台。海洋高技术产业基地获国家批复;南沙新区国家科技兴海产业示范基地通过评审。推荐项目18个列入省海洋经济区域创新发展区域示范专项。持续开展海洋经济发展统计监测,据统计,2013年我市海洋生产总值约2097亿,同比增长15.53%,占全市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为13.6%。

  (六)农村综合改革逐步深化。

  1.加强农村改革工作统筹。贯彻落实中央、省的部署,牵头制定了《中共广州市委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的实施意见》。

  2.完善农村集体经济规范管理体制机制。牵头制定了《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规范广州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的若干意见》。配合市纪委抓好集体经济“三资”交易监管平台建设,镇街覆盖率达到97.69%,发生交易16368宗,交易额187.53亿元。

  3.深化集体经济股份合作制改革。完成农村集体经济清产核资619亿元,清理合同13.8万宗。累计指导完成519个经济联合社股份制改革,其中392个经济联合社实现股权固化到人(户)。

  4.推动重点改革项目试点工作。白云区中央农办改革试验联系点建设方案获省批复,各项改革事项扎实开展。完成起草《广州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实施方案(稿)》,启动从化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整体试点,试点村已完成外业调查、内业处理和张榜公示工作。推进番禺、白云和黄埔区三个区“政经分离”试点工作。

  (七)切实抓好农业系统自身建设。

  贯彻落实市委的部署,认真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推进教育实践活动。组织开好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加强基层党建工作,深化作风建设。制定实施局领导班子成员挂钩联系基层和服务群众的制度,大兴调研之风。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强化廉政预警。坚持做好综治维稳、安全生产和应急工作,制定完善权责清单、农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政府合同管理和规范性文件管理等制度,推进政务公开和依法行政。做好农业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取消1项审批事项,下放行政审批权4项。加强政务窗口服务,受理办结行政事项447项。

  二、2015年重点工作计划

  2015年市农业局将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和中央、省农村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大力发展都市型现代农业,加强新农村建设,深化农村改革,推动城乡一体化,促进农业发展方式转变,促进农村整洁、有序、安全、幸福,促进农民生活品质提升。突出抓实以下工作事项:

  (一)抓好综合生产能力建设,保障农产品安全供给。

  一是继续完善农田基础设施。扶持标准化改造7万亩农田、鱼塘,配合国土部门完成“十二五”期间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任务。配合做好永久性基本农田划定工作。二是继续抓好市内核心生产基地建设。继续抓好4个国家级粮食万亩高产示范片、5个万亩蔬菜生产基地和一批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建设,扶持、指导建设6个年出栏3万头以上规模化生猪养殖场。三是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书制度和考核制度,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系统,探索建立村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队伍,加强区级监测机构、实验室建设,推进农业标准化。全面落实重大动植物疫病防控措施,建立健全H7N9流感规范化、经常化防控机制。四是完善畜禽屠宰监管体制。推进牲畜屠宰场异地重建、升级改造和转营退出、撤销关闭,配合做好家禽“集中屠宰、冷链配送、生鲜上市”扩大工作。

  (二)加快农业产业化发展,推动农业结构调整优化。

  一是大力发展现代农业园区与经营主体。继续抓好从化万亩花卉园等8个市级现代农业园区建设,推动农业企业集群化发展。继续推进农业龙头企业上市,抓好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建设。研究制定示范性家庭农场扶持政策,配合工商部门制定家庭农场登记管理办法。总结宣传一批工商资本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典型,更好引导工商资本投资农业。二是加强农业科技创新驱动。推动市属农业科研院所分类改革,提升公益性服务能力。引导、扶持市属科研院所创办的种子企业引进社会投资,探索打造育繁推一体化的现代种业龙头企业。继续抓好种业展览平台建设。继续扶持农业机械化、设施化。加快农业信息化步伐,推进地理信息系统应用,加强农业市场信息服务。三是调整优化农业品质结构。抓好农业品牌建设,推进一村一品,加强绿色农业和有机农业的技术培训、认定与管理。四是优化农业区域布局。引导近郊食用种养业向远郊发展。引导农业龙头企业在市外建立生产基地。继续开展市外供穗生猪养殖基地认定工作。研究制定扶持远洋渔业发展政策。

  (三)加强农业法治建设,促进依法兴农、护农。

  一是协调抓好农业综合执法体制改革,整合农业行政执法职能,建立农业综合执法机构。二是推进农业立法建设,做好《广州市生猪屠宰和生猪产品流通管理条例》、《广州市生猪养殖管理办法》的修订工作以及《广州市渔业管理规定》、《广州市农业环境保护管理规定》的废止工作。三是开展农资、饲料等6个方面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专项行动。四是开展农业行政执法实务培训,加强农业法治宣传教育。

  (四)加强农业生态治理,推动农村人居环境改善。

  一是实施肥田沃土工程,以节地、节肥、节药、节能和资源综合循环利用为重点,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和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进一步减少农业面源污染。二是建设农牧循环经济示范区。推进规模养殖场改造升级和废弃物处理设施建设,加强畜禽养殖业污染的资源化使用。三是继续做好农产品产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普查工作,并开展重金属污染耕地修复试点,加强近郊蔬菜基地的环境改造。四是抓好渔业资源保护。加强水生野生动物保护体系建设,坚持实施渔业增殖放流制度和伏季休渔制度。五是配合抓好市级美丽乡村试点建设,协调配合做好农村环境卫生清洁、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工作,推动美丽乡村由单村整治向连线成片升级拓展。

  (五)拓宽农民增收渠道,促进农民收入持续增长。

  一是推进农旅、农商、农工融合。总结宣传增城“万家旅舍”“千园计划”经验,大力发展观光休闲农业,建设观光休闲农业示范村。促进各类经营主体同大型电商平台合作,积极发展农产品电子商务。加强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发展农产品贮藏、保鲜、分级、包装等。二是继续抓好新一轮农村扶贫开发工作,创新扶贫机制,实施精准扶贫。配合抓好从化莲麻村等村建设。三是加强农民培训和社会化服务工作。研究制定广州市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方案(2016-2020年),加强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支持为农户提供代耕代收、统防统治、烘干储藏等社会化服务,提高务农农民增收能力。四是落实好农业种粮直补、良种补贴、农机购置补贴、农资综合补贴等政策,提高政策效能。

  (六)抓好确权登记颁证,推动农村产权制度改革。

  一是牵头抓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总结从化等地试点经验,制定出台全市方案,铺开确权登记颁证。二是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服务体系建设,放活农用地经营权,促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三是深化集体经济股份合作制改革,开展股权流转试点。四是配合深化农村金融体制改革,指导农业龙头企业参与发起成立资金互助社,推动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担保贷款试点,加快发展农业保险。五是配合抓好农村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

  (七)规范集体经济管理,推动完善农村基层治理机制。 一是切实抓好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服务体系建设。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出台指导意见,整合资源建设广州市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服务综合信息平台,推动区(县级市)和镇(街)建立集管理、服务、交易“三位一体”的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服务平台体系,争取镇(街)平台覆盖率达到100%。二是贯彻落实《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规范广州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的若干意见》,从组织建设、民主管理、资产管理和组织领导等四个方面规范集体经济组织运作。三是协调做好涉农维稳工作,健全工作机制,化解涉农矛盾纠纷。四是继续指导白云区做好中央农办农村改革试验联系点建设工作以及“政经分离”试点区建设工作。

  (八)继续做好海洋综合管理,提升海洋经济发展水平。

  编制广州市海洋经济“十三五”规划,启动海岸带、海岛专项规划编制,加快海洋综合管理平台建设,出台对远洋渔业的扶持政策,跟踪落实省海洋经济创新发展区域示范专项、国家海洋高新技术产业基地、南沙新区国家科技兴海产业示范基地和海岸带综合整治修复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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