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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农业局2011年农业农村工作总结和2012年主要工作计划

    

  (2011年12月21日)

  2011年,我市各级农业部门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工作全局,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打一场推动农村大发展、大变化“攻坚战”的战略部署,突出抓好农村扶贫开发工作,大力推进现代农业发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城乡一体化,为我市“十二五”时期农业农村发展实现了良好开局,为建设“智慧广州、低碳广州、幸福广州”作出了重要贡献。

  一、2011年农业农村工作基本情况

  预计2011年全市农业总产值355亿元,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达到14700元,分别比去年同期增长3%、16%。

  (一)农业生产稳定发展,农产品安全供给能力增强。

  一是粮食综合生产能力进一步巩固。积极发展甜玉米、马铃薯、番薯等旱粮作物,落实种粮补贴1.1亿元,顺利完成粮食考评任务,加强增城市国家级万亩水稻高产示范片、从化市省级万亩水稻高产示范片建设。预计全年粮食播种面积134.7万亩,与去年基本持平,总产量43.63万吨,同比增长1.37%。

  二是“菜篮子”产品生产全面增长。启动新一轮菜篮子工程规划建设。新增规划建设的5个蔬菜生产基地和10条蔬菜专业村全部选定,总面积约10万亩;征收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约0.85亿元。积极促进生猪生产平衡健康发展和市场有效供给,落实能繁母猪补贴2199.5万元,市畜牧总公司太和生猪养殖基地、天生卫康生猪养殖基地、市牛奶公司从化青龙现代化牧场等3个2011年市级重点项目顺利建设。抓好水产健康示范场建设,加大力度扶持水产良种场。加强饲料行业管理和业务指导,饲料产量达320万吨,产值首次突破100亿元。预计全年全市保持蔬菜常年种植面积53万亩,复种面积248万亩,供应自给有余;水产产量45.1万吨、生猪出栏239.6万头、家禽出栏1.2亿只、禽蛋产量3.37万吨、牛奶产量5.46万吨,同比分别增长2.2%、2.5%、4.3%、26%和25%;水果产量39.7万吨,同比基本持平。

  三是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提升。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农产品种植养殖环节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全面推进“三品一标一品牌”和农业标准化工作,加强监测体系建设,突出开展“瘦肉精”专项整治,签订责任书,加强生猪质量安全检查检测。成功保障我市供深圳大运会农产品质量安全。目前,全市共有无公害农产品基地667个、产品373个,有效使用绿色食品标志企业20家、产品73个,获有机食品认证的企业共3家;广东省名牌产品(农业类)达到86个;标准化示范区82个,发布广州市农业地方技术规范148项。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站点达106个,今年全市共抽检130多万份。

  四是重大动植物疫病防控能力增强。兽医管理体制改革不断深化,基层兽医管理和服务机构、办公场所和技术队伍面貌焕然一新。全面推行动物防疫网格化管理,禽流感、口蹄疫、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率常年维持100%;188家兽药经营企业通过GSP验收。无疫区管理维护工作逐步进入常规化轨道;成功承办首次中国内地—香港—澳门突发重大动物疫情联合应急演练活动。着力加强植物疫病防控工作,重大病虫鼠害防治面积达到2774万亩次,红火蚁防控面积30万亩次。

  五是农业产销合作加强。全面开展了定点供穗生猪养殖基地建设政策调研和基地选点工作。着力推进湘穗农产品产销对接,双方农业企业共签订13个合作项目,合同金额14.2亿元。 

  (二)农业转型升级步伐加快,现代化水平提高。

  一是现代农业发展制度逐步完善。市委市政府出台实施了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支持和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加强农村实用人才建设等系列政策文件。制定《广州市农业与农村发展“十二五”规划》,完成编制菜篮子、蔬菜、渔业、畜牧、花卉、农业机械化、饲料等“十二五”专项规划。

  二是现代农业园区建设速度加快。深入开展调研,加强服务指导,研究打造现代农业发展平台,推动现代农业园区加快规划建设。目前,从化万花园、南沙现代都市农业园区、增城小楼人家、白云空港现代农业产业园、番禺“一村二岛”万亩都市农业生态园、花都“花之都”以及赤坭盆景苗木生产示范区都已具有一定规模,发展规划初步形成,管理机构相对健全,企业聚集发展、特色发展的态势初现。其中从化万花园已进驻企业31家,各级财政总投资超2亿元。同时,萝岗区现代农业示范区也正在抓紧规划建设。

  三是农业物质技术装备水平稳步提高。安排8276万元用于农田、鱼塘标准化改造,预计可改造农田(鱼塘)3万余亩。白云区长岗村等3个近郊蔬菜种植环境改造试点示范工作进展良好,推进近2万亩近郊菜地升级改造。落实农机购置补贴1469万元,带动农民投入3000万元,受益农户超过1万户;农业机械总动力达195万千瓦,举办广州市农业机械事故应急演练活动,保持农机安全零事故。全年新建蔬菜冷库6400立方米,蔬菜设施栽培面积5000亩,渔业设施生产面积4500亩。招标7项重大关键性农业科技攻关项目,良种补贴种植面积46.2万亩,示范推广农业主导品种和新优品种66个,9个农作物新品种通过省审定。全面完成8000名新型农民和3000名专业村农民培训任务,全市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59%,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率达到78%。

  四是农民专业合作社加快发展。市本级财政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资金达到1300多万元。全市依法登记的农民专业合作社539家,比上年增加125家。注册登记社员人数1.9万人,带动农户13万多户,覆盖全市60%的蔬菜专业村和“一村一品”专业村;45家农民专业合作社与超市、学校等单位成功实现“农超对接”,销售额7900多万元。

  五是农业功能进一步多元化。与国家、省分别举办或承办全国有机食品博览会、绿色食品博览会,中国(广州)国际盆栽植物及花园花店用品展览会等展览,区(县级市)各类名优农产品博览会、乡村农耕文化节庆活动蓬勃发展。大力支持观光休闲农业,评选出星级农家乐56家。花卉产业稳步增长,预计花卉种植面积达23万亩,产值33亿元。应用测土配方施肥耕地面积120万亩,推广应用物理防控害虫技术4万多亩。从化唐鱼保护区升级为首家市级海洋渔业自然保护区,流溪河鱼类生命通道建设实施方案初步完成。坚持实施伏季休渔执法和增殖放流制度,启动珠江禁渔工作。

  六是农业法制建设加强。积极推进区(县级市)农业综合执法体系建设。加强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制定实施《广州市农业局规范行政许可自由裁量权规定》、《广州市农业局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暂行规定》及适用标准。建立市本级农业项目资金监督检查机制和执法办案协调合作机制。坚持开展种植业产品、水产品、畜禽养殖、生鲜乳、饲料、农药兽药等多项专项整治行动,立案查处案件276宗,收缴、销毁假冒伪劣农资7.4吨。 

  (三)农村扶贫开发扎实有效,北部山区镇加快发展。

  全面制定实施农村扶贫开发战略部署,落实市人大1号议案,组织开展“一区带一镇”、“名企帮一镇”、“百企助百村”和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驻村结对帮扶,促进部门职能向北部山区延伸,落实各级财政投入24亿元以上、企业认捐资金20亿元以上,协调解决有关土地指标等政策,推动农村扶贫开发实现良好开局,基本实现一年见成效的目标。

  一是镇村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大。截止11月底,8个山区镇共规划扶贫开发项目173个(花都区26个、从化市74个、增城市73个;涉及市政交通等基础设施项目69个,文化、教育、医疗卫生等公共服务设施项目45个,其它项目59个)。其中,已确定由各帮扶区和各大知名企业对口援建的项目96个,投资总概算25.38亿元(其中镇项目22.25亿元,村项目3.13亿元);已有60个项目开工,投资概算7.83亿元;17个项目竣工。

  二是农村扶贫开发“双到”落实好。据不完全统计,市内各帮扶单位共梳理遴选出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项目802个,各驻村单位投入资金2.19亿元,平均每村106万元;“百企助百村”项目实际投入资金1.85亿元,平均每村90万元。截至11月底,全市有199条纳入市级考核的贫困村集体经济收入达到10万元以上,占52.5%(北部山区镇180条村,87.4%); 3253户帮扶类贫困户年人均纯收入超过5000元以上,脱贫率达到56.0%(北部山区镇2309户,脱贫率81.3%)。

  三是农业项目帮扶到位。制定实施《关于加快北部山区现代农业发展的实施方案》,明确今明两年市本级农业项目资金的30%用于北部山区镇,重点帮扶农田基本建设和发展农业种养项目。今年市本级已新增安排北部山区镇农田标准化建设项目31个。在各级各单位帮扶的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项目中,农业开发项目273个,占比达到34%;帮扶4974户贫困户发展种植蔬菜、水果等经济作物,帮扶3167户贫困户发展养殖禽类、水产,分别占纳入市级考核的贫困户的85.6%、54.5%。

  在对外对内扶贫工作中,市农业局机关、事业单位、区(县级市)农业部门充分发挥了在种养技术、种子种苗和实用技术培训等方面的优势,热心帮扶、主动奉献,大多数挂钩点被评为示范单位。 

  (四)新农村建设扎实推进,城乡一体化水平提高。

  一是农村环境面貌持续改善。以名镇名村建设为引领,以中心镇、中心村、示范村为主要载体,深入开展镇容镇貌、村容村貌建设与整治,市本级财政安排2000万元新增扶持143条村的开展新农村建设试点示范工作,一批具有岭南特色的名镇名村风貌初显。番禺区大岗镇和番禺区东涌镇大稳村、南村镇坑头村、白云区钟落潭镇长腰岭村、增城市新塘镇西南村等“1镇4村”获首批“广东省宜居示范城镇”、“广东省宜居示范村庄”称号。完成 5 万盏农村路灯建设任务,全市30%的农村道路实现“亮化”。启动“智慧乡村”建设,开通运行试点服务平台。中心镇建设、农村路网建设、污水处理、二次改水、“安居”工程、“绿道”工程取得新进展。

  二是农村社会事业全面进步。全市109万35岁以上农村居民全部纳入社会养老保险体系,参加新农保缴费人员的基础养老金达到130元/月,平均养老金提高至642元/月;农村平均低保标准提高至每人每月377元;新农合参合率保持在99.9%,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到210元,实际人均筹资额提高到371元。农村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事业取得新进展,成功组团参加省农运会,获金牌、奖牌、总分三项第一。

  三是农村综合改革进一步深化。贯彻珠三角地区农村综合改革若干意见,以区(县级市)为主体,全面开展工作方案调研和制定工作。颁布实施《广州市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管理试行办法》,推动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有序进入市场。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发放土地承包经营权证近50万份,约占承包户总数的90%。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流转试点镇扩大到5个,全市流转面积达65万亩,占家庭承包经营耕地面积的42%。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扎实开展,确定增城市以及白云区人和镇等“1市6镇”为省级示范县(镇),项目总投资9192万元。农村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顺利开展。镇村社会管理服务改革全面启动,特大村试点方案初步制定。

  四是城乡统筹制度建设进一步加强。积极开展城乡统筹专题调研,研究制定城乡一体化规划,启动区(县级市)城乡统筹示范点规划建设,谋划成立市城乡统筹领导机构。村庄建设规划进一步完善。启动简政强区(县级市)、简政强镇事权改革,进一步增强区(县级市)、镇的发展活力。城乡社保、低保、医保制度衔接工作逐步推进。 

  (五)海洋综合管理加强,海洋经济初具规模。

  一是海域(海岛)使用管理与服务取得新进展。开展22宗用海项目海域使用确权颁证工作,全面核查辖区114个用海项目。完成全市所有无居民海岛自然资源和使用项目情况调查,大蠔沙、大虎岛等6个无居民海岛被国家海洋局列入全国第一批开发利用无居民海岛名录;开展海岛地名普查,完成地名标准化处理。坚持做好日常海洋防灾减灾工作,开展全市海平面变化影响评估和沿海重点服务保障目标调研。坚持做好海洋与渔业环境监测,加强番禺区人工种植红树林和南沙区野生红树林保护,推进广州湿地公园的建设。

  二是海洋发展宏观指导上新水平。积极参与市委市政府南沙新区总体规划,在海洋经济、海洋环境、农业现代园区等方面提出了重要建议。编制完成《广州市海洋经济发展十二五规划》和《南沙新区海洋发展规划》。全面开展海洋经济统计工作。据初步测算,2011年全市海洋经济总产值3930亿元,主要海洋产业增加值1468亿元、同比增长12%。全市已形成了海洋渔业、海洋交通运输业、海洋船舶工业、滨海旅游业和海洋生物医药业等海洋产业群,其中海洋交通运输业、海洋船舶工业在全国城市中处于领先地位。

  总结今年工作,展望发展蓝图,我市农业农村发展机遇与挑战并存。机遇集中体现在:市委市政府一如既往高度重视“三农”工作,站在新历史起点上,把农业转型升级纳入“三个重大突破”工作要点,把城乡一体化上升为“率先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广州”的战略部署,为新时期强化强农惠农政策,系统推进农业农村大发展指明了方向、明确了任务;挑战突出体现在:我市农业基础设施还比较薄弱,规模化、集约化经营程度有待提高,农业科技创新能力有待增强,新农村建设还处于较低层次,农业农村发展亮点不突出,引领全省、在全国具有影响力的示范点还很少。面对机遇和挑战,我市农业农村工作具有三大压力:一是农业转型升级的压力,必须找准着力点、突破口,树立样板,示范带动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发展;二是农产品安全的压力,必须探索新机制、落实新措施,既保障农产品有效供给,又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重大动植物疫病防控安全;三是城乡一体化压力,必须适应新型城市化要求,进一步打破农业产业部门的思维局限,提升农村工作能力,推动城乡统筹,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促进城乡居民共同富裕。要抓住机遇,直面挑战,化压力为动力,努力开拓农业农村工作新局面。 

  二、2012年主要工作计划

  总体思路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全省农村工作会议、市第十次党代会和市第十四届人代会精神,紧紧围绕建设国家中心城市总目标和“率先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广州”核心任务,坚持科学发展,坚持走新型城市化道路,继续推动城乡统筹,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全面完成北部山区农村扶贫开发各项任务,进一步深化农村综合改革,加快城乡一体化发展,努力促进农业持续增效、农民持续增收、农产品有效供给,农村经济社会持续繁荣发展,确保农业总产值增长2%、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12%。

  (一)加快农业转型升级,增强“米袋子”、“菜篮子”有效供给。

  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的实施意见,以增强“米袋子”、“菜篮子”有效供给和农民增收为主要目标,以打造现代农业发展平台为重要抓手,着力建设都市型现代农业。

  一是打造现代农业发展平台。以当前具有一定基础的园区为载体,围绕水稻、蔬菜、花卉、水产、水果、畜禽等主导产业,加强规划(特别是要纳入当地法定规划),集中投入,协调扶持政策,明确建设主体,力争在5年内建成若干个起点高、规模大、特色鲜明、在全国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市级现代农业发展平台,形成3~5个国家级现代农业发展园区。市农业局从2012起每年安排5000万元,采取竞争扶持的办法,推动现代农业发展平台建设,争取上半年完成第一批市级现代农业发展平台命名工作。

  二是推进农业科技创新。突出发展种源农业,构建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结合、繁育推一体化的现代农作物种业体系,加强国家级、省级和市级良种场建设,支持自有知识产权优良品种的选育、繁育、保种和开发。加大力度扶持设施农业发展,完成建设1万亩大棚、喷灌等蔬菜设施和5000立方米储备冷库,推进农业机械化、信息化,提高农业现代物质装备水平。深化农业科研机构和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积极引进高端农业科技人才,培育农业高科技企业,增强农业科技自主创新能力。

  三是开发农业多种功能。坚持抓好“米袋子”生产,推进从化、增城产粮大县建设。深入实施新一轮“菜篮子”工程,抓好新增5个蔬菜生产基地和10个蔬菜专业村建设,继续推进天生卫康生猪饲养基地、市牛奶公司从化青龙基地现代化牧场、市畜牧总公司广良优质高效瘦肉型猪示范场建设工程等市级重点项目建设。继续扶持观光休闲农业发展,支持农家乐基础设施、旅游标识和环境建设。扶持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农产品电子商务、“农超对接”,推进农业与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四是壮大现代农业经营主体。重点加大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扶持力度,加强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建设,支持示范社产业化经营。继续扶持农业龙头企业发展,做好农业龙头企业贷款贴息和农业贷款担保相关工作。

  五是拓展农业发展空间。按照市的要求,适时制定出台供穗生猪养殖基地建设政策,加快在外地建立大型生猪养殖基地。继续加强与珠三角、泛珠三角城市的农业交流与合作,积极利用广博会等平台,大力开展农业宣传推介,吸引国内外知名企业来穗投资农业。 

  (二)健全农业安全体系,保障农业健康稳定发展。

  一是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完善区(县级市)农产品检测系统,提升镇级检测站,扶持建立一批农产品产地批发市场和农产品企业检测站。落实农产品生产档案记录制度和企业自检制度,鼓励大型饲料企业不断完善检测设备,加强农药、兽药和饲料等农业投入品的生产、销售和使用监管。完善农产品市场质量安全监管信息系统,强化食用农产品标识管理。深入推进农业标准化,完善农业标准体系,加强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加强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的认证及管理。

  二是健全重大动植物疫病防控体系。加强无马疫区维护与管理,促进综合运用。深化兽医体制改革,推进动物防疫和卫生监督标准化,加强兽医实验室和监测点建设,全面落实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措施。建立职业渔医制度,健全重大水生动物防疫检疫体系。健全有害物种监测网络和扑杀机制,加强外来有害生物监测和控制。

  三是健全农业生产安全管理体系。进一步理顺农机安全监理体制,落实农机安全生产责任制,提升监管能力。完善渔港和渔船安全事故防范机制,推进渔船安全监管系统建设。加强农业灾害预警预测,切实做好防灾减灾各项准备工作。

  四是健全农业应急体系。制定完善各项应急工作预案,加强应急物资储备,做好应急演练,完善新闻信息收集、发布机制,建立专家咨询制度,提高处理各种突发事件快速反应能力。

  (三)全面推进农村扶贫开发,确保实现既定目标。

  农村扶贫开发是2011年市人大“一号议案”和政府要办好的“十件实事”中的头一件。2012年将再次列为“十件民生实事”之一。要花大力气、下大功夫,确保如期实现各项既定目标。

  一是强化扶贫投入力度。进一步加大财政扶贫资金投入和部门资源配置力度,强化社会扶贫工作,从人力、财力、物力、项目方面多向贫困地区倾斜,进一步形成以政府投入为引导、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大扶贫格局。

  二是加强镇村项目建设。凸显名镇名村,突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抓好责任落实,强化监督管理,创新工作机制,加快在建项目建设进度,抓紧完成未开工项目的前期工作,确保2012年列入规划的项目全部竣工。

  三是加强扶贫“双到”工作。大力发展贫困村集体经济,切实提高贫困户收入水平,全面实现贫困村集体经济超10万元、帮扶类贫困户人均年收入达到5000元的目标。

  四是扎实做好检查督促工作。不断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建立定期通报机制,通过定期统计报表、平时检查和阶段性考评考核,促进扶贫“双到”工作平衡推进。加大宣传力度,弘扬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精神,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扶贫的良好氛围。

  五是探索建立扶贫长效机制。立足当前,着眼长远,进一步完善扶贫开发政策体系,发展造血型产业项目,努力探索、创新建立扶贫开发长效机制。 

  (四)推动城乡统筹,加快城乡一体化发展。

  “城乡一体”工程是市委确定的今后5年八大重点工程之一。要充分发挥农业农村部门的职能,以建设现代化美丽乡村为目标,打造一批“名镇名村”,建设独具岭南特色、生态宜居的都市美丽乡村和农民幸福生活的美好家园,建设适合城市居民节假休闲活动场所。

  一是协调加强村庄建设。结合名镇名村建设和村庄整理,进一步扩大新农村建设村庄覆盖面和项目覆盖面,让新农村建设成果惠及更多农民群众。

  二是协调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积极协调配合各有关部门加强农村规划管理,完善全市村镇规划体系;继续完善城乡路网,加快自然村村道建设;抓好农村生活污水处理二期工程建设,稳步推进农村供水和改水工作;加快农村危房改造,确保按时完成改造任务;加快推进农村“光亮”工程二期建设。进一步加强绿道建设,完善生态系统和配套设施。

  三是协调提高农村公共服务水平。继续推动加大公共财政向农村投入力度,促进公共教育资源、医疗卫生资源、文化体育资源向农村延伸,提高农村教育卫生文化事业发展水平,推动公共资源在城乡之间的均衡配置。加强农民就业技能培训,每年培训新型农民8000名,年内力争实现农村从事二、三产业的劳动力总数达到70%以上,努力促进农民就业创业。协调配合有关部门推动城乡养老保险制度的规范与整合,巩固扩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发展成果,适时提高农村低保标准,进一步缩小城乡差距。

  四是牵头深化农村综合改革。各区(县级市)要深入贯彻珠三角地区农村综合改革的若干意见,抓紧制定和实施工作方案。要深化村(居)管理体制改革、集体资产产权改革、集体土地管理制度改革、基层社会管理体制改革和农村社会公共产品供给体制改革,着力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稳妥推进“村改居”,认真开展农村资产权属确权登记,加强农村集资产易管理,加强社区服务管理平台建设,积极解决改革过程存在的突出问题,力争在改革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上取得突破。 

  (五)加强海洋综合管理,建设海洋经济强市。

  坚持陆海联动,以南沙建设国家级新区为契机,结合申报省海洋综合开发示范区,贯彻实施《广州市海洋经济发展“十二五”规划》,创新海洋综合开发管理新机制,推动海洋经济加快发展。

  一是加强海岛开发与保护。落实国家海岛保护规划制度,进一步摸清海岛使用项目情况,建立海岛资源信息库,加强海岛使用管理监视监测系统建设。开展有居民海岛资源的综合调查,改善海岛基础设施。编制海岛保护与利用规划,探索适度开发利用无居民海岛新模式。

  二是坚持做好海域使用管理。围绕服务全市海洋经济发展主线,进一步建立完善海域使用项目审核审批管理机制,规范用海项目的审批与上报工作,尽早落实项目填海指标,力争项目尽早开工、尽早建设;严格海洋综合执法监督,严肃查处非法用海行为,确保“依法、规范、有偿、优质、和谐”用海。结合广东海洋经济综合试验区建设工作,组织编制我市海洋经济发展试点地区工作方案。

  三是加强海洋环境保护。继续加强陆源排污监管、海洋环境监测、涉海工程监督,开展广州市海域环境容量技术和控制研究,减少污染物入海,提高海洋环境质量。重点加强海岛生态修复工作,深化海平面变化影响调查评估,做好海洋灾害预报精细化服务工作。

  四是加强服务南沙新区建设工作。结合南沙新区发展定位,遵循生态优先、从容发展的要求,落实好《南沙新区海洋发展规划》;协调南沙区国家级海洋公园建设,力争2012年全面完成;做好发展南沙海洋经济的相关工作,推动南沙滨海农业、生态旅游业、现代海洋渔业发展。 

  (六)切实加强自身建设,增强服务“三农”能力。

  紧紧抓住科学发展和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主题主线,围绕建设与国家中心城市相适应的现代农业目标要求和打造现代产业、现代农业发展平台重大任务,加强学习,提升服务“三农”、指导“三农”的能力。

  一是要提高统筹规划能力。对于事关大局、影响长远的工作,要深入开展战略研究,着重破解发展中的存在的重大难题。强化宏观决策服务职能,既要在理论上有所突破、在政策上完善措施、在规划上科学安排、在建设上创新思路,又要在落实上找到抓手。

  二是要提高加强项目设计、监管能力。项目建设是推进农业农村工作的主要手段。要按照“大资源、大产业、大投入”的思路,进一步转换项目设计理念。要牢固树立“抓项目监管就是抓建设质量、抓项目监管就是抓资效益、抓项目监管就是抓资金安全”的理念,狠抓制度建设,逐步建立结构更加合理、功能更加完善、运行更加有效的农业农村建设项目管理制度体系。

  三是要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加大依法行政宣传教育力度,强化依法行政理念;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规范行政决策行为;加强和改进行政执法,规范农业执法行为;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强化行政监督和问责,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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