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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广州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环节专项整治计划

    

  根据省府办《印发广东省2008年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府办〔2008〕17号)和市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报送2008年产品质量和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计划的函》(穗质监函〔2008〕113号)精神,为进一步巩固去年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成果,建立健全生产环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长效机制,确保我市生产上市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特制定本计划。

  一、工作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广东省食品安全条例》和《广州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按照"地方政府负总责,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格局,重点抓好规范农药、兽药、化肥和饲料等农业投入品经营使用行为,农产品生产环境保护,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控、监测和监管。在保持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100%纳入质量安全监测范围的基础上,实现规模种植养殖场、农业标准化示范区、无公害生产基地、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生产基地100%纳入质量安全监测范围。

  二、主要任务

  (一)深入贯彻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广州市农药管理规定》等农业法律法规,进一步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农业执法巡查制度,加大对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和使用违法行为,以及破坏农业生产环境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

  (二)继续推进农业标准化和"三品"认证,抓好农产品安全生产。

  (三)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系统,推进农产品标识和农产品生产记录档案建设。

  (四)进一步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监测体系建设,不断提升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监测能力和监测水平。

  三、主要工作内容

  (一)实施农业执法巡查制度,不断拓宽覆盖面和覆盖率。在重点季节、重点区域加大对农药、兽药、渔药、化肥、饲料等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和使用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尤其是重点开展对经营或使用禁用药品和化学物盐酸克伦特罗、三聚氰胺、蛋白精、硝基呋喃代谢物类、甲胺磷等五种禁用农药专项检查和违法行为的打击。继续组织收缴销毁甲胺磷等五种禁用农药。在重点季节组织1~2次大型销毁假冒伪劣农资的行动。

  (二)继续做好农业污染源的普查,实施农药减量工程,制作10个广州市农业地方标准DVD宣传片进行宣传推广,做好去年新增6个广州市农业地方标准制定、10个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实施,对到期农业标准化示范区进行验收。继续做好"三品"认证,做好已认证"三品"的证后监管,推进"三品"标志管理工作,推进无公害农产品信息管理平台、动物防疫及其产品质量安全监控信息平台的建设。

  (三)努力建设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系统建设,使农产品有身份可查。一是做好农业部在我市的农产品标识推进计划蔬菜产品的试点工作,努力扩大农产品的标识面。二是进一步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记录档案,加大在规模种植养殖场、农业标准化示范区、无公害生产基地、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生产基地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记录档案制度的实施力度。

  (四)为增加监管和监测面,提高监管效能和效率,提高监测能力和水平,适应检测项目不断增加的需要,需进一步完善监管手段、监测体系和监测手段。拟在考察调研基础上提出监管手段、监测体系和监测手段建设三年计划。配合好农业部、省农业厅、省海洋与渔业局各项抽检任务,完成今年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计划和督导区(县级市)完成市下达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任务。做好广州市社会农产品质量安全评价、预警预告和提出相应的整改措施。加大对规模种植养殖场、农业标准化示范区、无公害生产基地、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生产基地的监督抽检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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