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mei
留言日期:
2020-06-07
主题:
兽药经营许可证的办理资格,流程和要求。
内容:
我想了解兽药经营许可证办理手续和要求以及我在2010年在广州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投考了宠物医师职业资格证书是否能符合办理资格?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0-06-08
答复时间:
2020-06-11
答复单位:
广州市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
答复内容:

您好! 针对您咨询的兽药经营许可证办理有关事项,现综合答复如下:

根据《兽药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经营兽药的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与经营的兽药相适应的兽药技术人员;(二)与所经营的兽药相适应的营业场所、设备、仓库设施;(三)与所经营的兽药相适应的质量管理机构或者人员;(四)兽药经营质

量管理规范规定的其他经营条件。以上具体要求可参照《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广东省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实施细则》。

根据《广东省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实施细则》《广东省实施兽药GSP补充规定》,兽药经营企业主管质量的负责人和质量管理机构的负责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之一:(一)具有兽药、兽医、水产等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二)具有兽药、兽医、水产等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并从事五年以上兽药质量管理工作;(三)具有兽药、兽医、水产等相关专业初级(技术员除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四)经注册的执业助理兽医师或执业兽医师。

如果您的企业符合上述条件并且在广州市辖区内,可根据经营业务种类分别向农业农村部门申请办理兽药经营许可证,具体如下:属于经营普通中、化药的企业,可向所在地的区级农业农村部门申请办理兽药经营许可证;属于经营兽用生物制品的企业,可向我局申请办理兽药经营许可证。以上事项均可通过广东省政务服务网申请办理。

目前,《广东省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实施细则》等仅对兽药经营企业中从事质量管理人员规定了资质要求,你所称的“宠物医师职业资格证书”不属于兽药质量管理人员资质证明之列。如果您在经营兽药的企业中不从事兽药质量管理工作,可以不受限于兽药质量管理人员资质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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