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zhuhuanqiang0427
留言日期:
2020-04-27
主题:
农村宅基地许可
内容:
办理住房报建已经三年了,但今年出了新规,无宅基地证,由于建房需要。江高镇国土局和规划局指引到农业农村局办理《农村宅基地许可》。请问这个许可证实际上叫什么?怎么办理?具体流程如何?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0-04-27
答复时间:
2020-05-06
答复单位:
广州市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
答复内容:

您好!依照《土地管理法》及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的有关规定,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并出具《农村宅基地批准书》和《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根据《广东省农业农村厅 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的通知》(粤农农规〔2020〕3号)第二点第三项,乡镇政府要依托乡镇行政服务中心等平台,建立一个窗口对外受理、多部门内部联动运行或整合相关资源力量集中办公的农村宅基地用地建房联审联办制度。审批过程中,农业农村部门负责审查申请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拟用地是否符合宅基地合理布局要求和面积标准、宅基地和建房(规划许可)申请是否经过村组审核公示等,并综合各有关部门意见提出审批建议;自然资源部门负责审查用地建房是否符合国土空间规划、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用途管制要求,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应在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后,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涉及林业、水利、电力等部门的要及时征求意见。不涉及农用地转用的,由乡镇政府根据各部门联审结果,对农村宅基地申请进行审批,出具《农村宅基地批准书》和《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综合以上,请您直接向所在区域的镇人民政府咨询或申请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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