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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政协十三届广州市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1092号提案答复的函

    

  穗农函〔2020〕313号

  广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政协十三届广州市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1092号提案答复的函

市政协农业和农村委:

  贵委提出的《关于改进措施,确保完成广州粮食生产任务的提案》(第1092号)收悉。市政府高度重视,积极组织我局会同市委编办、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商务局进行认真研究办理,并于7月31日到贵委进行座谈交流。经综合相关会办单位意见,现将办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2020年粮食生产情况

  2020年省下达我市全年粮食种植面积41.35万亩,其中,早稻种植任务15.72万亩,比上年新增1.68万亩。我市将全年粮食种植面积目标提高到42万亩。上半年,全市已落实早稻种植面积16.12万亩,同比增加14.86%。新增早稻种植面积2.3万亩,超额完成省下达的新增早稻种植任务。晚稻种植面积16.5万亩,与去年基本持平。全年有望超额完成省下达的粮食种植任务。

  二、关于粮食安全生产任务机制,层层压实责任的建议

  (一)粮食安全责任考核工作机制健全

  2016年以来,国家、省实施新的粮食安全责任考核制度,明确和强化各地政府主体责任,建立完善分级负责的责任体系。市政府高度重视粮食安全责任考核工作,将中央、省关于保障粮食安全的精神和要求细化到年度考核目标中,同时将“确保耕地面积基本稳定、质量不下降,粮食生产稳定发展,粮食可持续生产能力不断增强”和“保护种粮积极性,财政对扶持粮食生产和流通的投入合理增长,提高种粮比较收益,落实粮食收购政策,不出现卖粮难问题”等指标纳入粮食安全责任考核内容,要求各区落实政府主体责任,层层压实责任,保障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确保完成年度粮食安全责任考核各项任务。每年考核结果进行通报并交由市干部主管部门,作为对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参考。

  (二)强化农业人才队伍建设

  一是设置现代农业产业链专业群。为贯彻落实《中共广东省委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粤发〔2018〕16号)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粤府办〔2019〕14号),服务乡村改革发展大局,广州市技师学院围绕现代农业产业链设置专业群,于2019年成立都市农业产业系,培养一批能够满足农业农村发展需要的实用技能人才。同时,促进校企双制培养现代农业产业链人才,建立乡村振兴培训基地,促进当地产业兴旺,保障粮食生产。

  二是开展农村电商培训工作。根据《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我市农村电商培训推动创业就业工作方案的通知》(粤人社发〔2020〕4号)文件要求,电子商务相关的“网商运营”“网络美工”两个专项职业能力工种的农村电商培训已纳入全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对符合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条件,并取得有关证书的,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

  三、提高粮食生产财政补贴额度,调节有关农民选择种粮的建议

  市财政一直支持粮食生产,鼓励粮食适度规模经营,着力提高粮食生产能力,落实粮食安全生产任务。

  (一)加大惠农补贴力度,激发农民种粮积极性

  市本级制定实施《广州市种粮大户补贴工作实施方案》(穗农〔2018〕94号),对单造15亩以上水稻种植大户,补贴标准由原来平均每亩50元提高至单造每亩300元,每户单造补贴最高金额由2.5万元提高至15万元。南沙区按1:1配套补助,增城区配套增加补助100元/亩·造,番禺区配套补助150元/亩·造。

  打出市级惠农政策组合拳,2020年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财政补助82万元,引导规模化种植;安排政策性农业保险保费补贴1988万元,推进水稻、玉米、番薯、马铃薯等20个涉农保险保费补贴工作,提高农业企业抗风险水平;对机械化插秧补助80元/亩,精量穴直播50元/亩,无人机直播20元/亩,无人机植保作业补助20 元/亩·次;15亩以上种植大户购置使用商品有机肥补助300元/每吨·亩。

  发挥区级财政自主性,增城区对水稻政策性保险实行保费区级财政全额补贴,对集中连片流转土地100亩以上的,补助流出农户300元/亩、流入大户500元/亩、镇村社工作经费100元/亩;南沙区对旱作改种水稻补助500元/亩。

  (二)拟提高种粮大户补贴封顶限额

  促进粮食适度规模经营是国家农业“三项补贴”改革政策的导向与要求,种粮大户补贴面积低不利于土地流转和引导适度规模经营。根据中央关于继续加大支农投入的意见和要求,为落实保粮食安全等“六保”任务,调动我市规模种粮农户(企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引导规模化种植,促进土地流转,稳定粮食生产,确保完成省粮食安全责任考核任务,近日,市农业农村局会同市财政局向市政府申请从今年晚造起,种粮大户补贴封顶限额从15万元提高至50万元,不断提升我市农民的幸福感、获得感。

  四、政府为种粮户提供精准科技服务,让农民获得现代科技红利的建议

  我市一直以来高度重视科技人才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中的重要作用。2018年10月来启动实施乡村振兴“百团千人科技下乡”工程,建立健全“两级挂职、三层对接”的工作机制。即建立涉农区与科研院校的对接,形成相对固定的长效合作机制:按照“一重点涉农区对一牵头院校”的原则,确定区校相对固定的工作对接关系,发挥科研院校的优势,加快科研成果转化应用,打造一批农业人才培养平台;建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与科研团队的对接,引导双方按市场规律开展深度合作:支持科研团队以技术、资金、信息入股等新型科技服务形式,与企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等生产经营主体开展深度合作,实现科技成果转化,带动农村产业兴旺;建立专家与农户的对接,加强农业科技进村入户推广服务:支持院校进村入户设立“教授(博士)工作站”“专家服务驿站”等专家工作站,强化农业科技特派员进村入户,聚焦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和农民稳定持续增收,开展创新创业活动。“百团千人科技下乡”工程实施一年多来,共计345个服务团队2331名专家为广州市乡村振兴提供科技支撑服务,共取得了科技下乡成果114项,惠及34个镇街、100余家企业(合作社)和1300多家农户。

  今年我市开通春耕生产热线,整合全市农业科技推广资源,组建31支农业技术小分队下沉镇村,开展分类精准的技术指导和跟踪服务,有序推进春耕粮食生产。推广利用机械作业、无人机播种和喷洒农药等技术,减少劳动力,提高工作效率。印发汛期农业救灾复产技术指导意见,组织专家及时赶到田间指导救灾复产,做到技术服务覆盖粮食生产全过程,为夺取粮食丰收夯实基础。

  五、扶持农民发展粮食加工和树品牌,让农民获得加工和品牌环节的收益

  (一)加大烘干加工扶持力度

  印发《广州市农产品加工业发展规划(2019-2025年)》(穗农〔2020〕2号),支持粮食加工业发展,推动“粮食加工企业+农业合作社+种粮大户”经营模式,重点引导在从化、增城等区形成粮食加工集聚区。出台实施《广州市财政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集中资金保重点、补短板、促全程,农机专业合作社购置大中型拖拉机、插秧机、收割机、稻谷烘干机等大型农机具实行政策倾斜,提高购置补贴标准,今年农机购置补贴和社会化服务补助资金1098万元,对购置补贴目录范围内的粮食烘干设备补贴约81万元。同时,针对农业生产机械化薄弱环节和短板,继续加快农机社会化服务建设,加大政策资金扶持,推进农机专业合作社组织粮食烘干点建设,在花都、增城、从化等区分别由农机专业合作社购置22台烘干机,谷物批处理量超过600吨/次以上,为土地规模经营和种粮大户提供先进适用的机械支撑。

  (二)推动稻米品牌建设

  一是推动农业标准化建设。制定关于进一步推进我市农业标准化建设的实施意见,鼓励各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加大对农业标准化建设和“三品一标”产品的扶持力度;印发《广州市绿色食品认证补助实施方案(试行)》(穗农〔2019〕173号),对初次获得和续展的绿色食品予以补助;印发《2017-2020年广州市都市现代农业奖励实施方案》(穗农〔2020〕13号),对2017-2020年新认定和复审的省名牌产品予以资金奖励。

  二是创建农业产业园。通过建设增城区“增城丝苗米产业园”、从化区“从化香米”产业园、黄埔区“隆平国际现代农业公园”等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带动周边区域种植优质高效水稻品种,提高水稻产量和品质,提升我市稻米品牌的竞争力。我市增城区丝苗米产业园今年入选广东省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名单,艾米农场先后获得广东省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点、广州市农业公园、广州市科学技术普及基地等称号。继续指导从化区创建“从化香米”产业园,申报新一轮(2021-2023年)省现代农业产业园,支持从化香米项目向二三产业延伸发展。该产业园规划面积3万亩,建设内容涵盖香米种植、加工、销售及研学、科普、休闲等方面。今年6月在全市农业重大项目集中开工仪式上,从化香米项目列入全市重大农业动工项目清单;向省农业农村厅推荐香米加工包装项目,并申请2021年省涉农财政资金扶持。

  三是构建电商销售网络。今年来,我市将农村电子商务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抓手。支持我市本土电商平台唯品会设立扶贫专区为扶贫特区农产品提供网上销售便利;利用直播电商扩大农特产品销售,帮助贫困地区农产品线上销售,打造“直播电商+扶贫助农”新模式,带动贫困地区增产增收。引导电商销售滞销农产品,提升农产品销量。

  六、政府建立“农村土地银行”,推动种粮户进行适度规模经营获规模效益的建议

  (一)探索土地银行模式

  鼓励以镇(街)为单位探索“土地银行”运行模式,接受农民自愿“存”入的承包土地(经营权),并支付相应“利息”,然后通过招商引资,将承包土地(经营权)再“贷”给有需求的经营主体,农民获取土地信贷收益,实现土地流转和规模经营。

  (二)推行承包土地委托流转

  引导鼓励农户自愿将土地经营权委托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统一流转公开交易,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在集中连片流转过程中,强调村集体经济组织加强协调,为有耕种需求的农户合理安排土地。

  (三)加大土地流转扶持力度

  2015年起,市财政每年安排550万元,设立广州市农村土地流转财政补助专项资金,制定我市农村土地流转财政奖补实施方案,加大财政补助扶持力度,引导农村土地有序规范流转,发展适度规模经营。截至2019年底,全市农村家庭承包耕地流转面积约79.96万亩,占承包耕地面积的51.9%。

  (四)健全土地流转激励机制

  建立健全乡镇主导、村级组织、企业主力、农民主动的工作推进机制,对推进力度大、管理规范、成效显著的镇进行通报表扬。对于承包土地连片流转100亩以上、流转合同期限5年以上的,由市财政给予转出承包地农户100元/亩的财政补助;未制定促进土地流转实施办法的区要结合实际配套制定激励措施,对连片流转50亩以上、流转合同期限5年以上的给予财政补助。鼓励各区制定措施引导承包土地优先向区级以上现代农业产业园、农业公园、粤港澳大湾区“菜篮子”生产基地等都市现代农业建设平台流转。

  (五)建立流转服务机构

  目前已建成区级集体资产交易管理协调机构11个,镇(街)级和村(联社)级交易站324个,平台的镇(街)交易覆盖率(有交易的镇街)达到100%。2017年,开展在农业大镇建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交易平台工作,在全市3万亩以上耕地的镇建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交易平台,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提供专业服务。建设开发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信息应用系统,该项目已经通过市工信委验收。

  七、继续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提升耕地质量的建议

  (一)高标准农田基本情况

  根据省相关文件,我市“十二五”期间,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为67.77万亩,“十三五”期间任务为45.89万亩,合共113.66万亩;另外,2019年高效节水灌溉任务为0.25万亩、2020年为0.3万亩。目前,我市累计完成高标准农田施工逾108万亩,其中“十二五”建成逾69万亩,“十三五”建成逾39万亩,高效节水灌溉0.25万亩;2012至2017年度项目已全面验收,2018、2019年度项目已全面竣工,2020年度项目正抓紧开展项目初步设计、评审等工作。

  (二)建设资金筹措情况

  为全力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我市自2013年度起项目配套市级补助资金,从2014年度起项目按照省、市资金1:1的标准配套市级资金;2019年机构改革后,更是全面提高了2019-2020年度项目的市级补助标准,提高至2500元/亩。目前,已补助市级高标农田建设资金逾11亿元,其中“十三五”以来补助市级资金逾6亿元。另外,我市积极探索高标农田建设制度创新,为进一步简化高标准农田建设程序,规范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参与高标准农田建设,经市政府批准同意,印发《广州市高标准农田“先建后补”项目实施方案(2019-2022年)》,并依据方案在增城开展首个新型经营主体实施先建后补项目,获得省农业农村厅认可。

  (三)后续管护责任落实情况

  我市已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广州市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穗国土规划〔2016〕461号),严格要求按“谁使用、谁管护”和“谁受益、谁管护”的原则和地块权属关系,由项目所在村作为管护主体,与建设单位签订后期管护协议,办理资产移交手续,明确管护范围、管护要求、管护期限、管护经费和违约责任的事项。

  对于年久破损的部分区域的农田基础设施修复问题,国家、省正在酝酿出台相关农田基础设施维修养护制度。在上级出台相关制度的前提下,研究制定我市农田基础设施维修养护制度,巩固农田建设成果,使其持续发挥效益。

  (四)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行动落实情况

  2019年全市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面积127.84万亩,比上年增加3%;水肥一体化应用面积17.77万亩,比上年增加16.7%;秸秆还田面积71.57万亩次,比上年增加25%,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90%以上;有机肥施用量23.1万吨,比上年增加13.7%,其中商品有机肥施用量1.79万吨。落实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全市核定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141.51万亩,发放中央补贴资金11943.41万元。

  建立完善的耕地质量监测网络。2019年全市共设立耕地质量监测点104个,其中省级以上监测点16个,市级监测点88个,完成省级下达监测任务。耕地地力等级与上年相比提升0.14个等级。

  开展水稻统防统治示范区建设。今年在从化区建设1500亩(早、晚造共3000亩)水稻病虫害统防统治示范区,开展水稻全程化统防统治服务。示范区内统防统治较农户自防施药减少1-2次,亩均农药使用量减少400~600g。2019年全市主要农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覆盖率为40.1%,主要农作物绿色防控覆盖率为36.72%。制定印发《粤港澳大湾区“菜篮子”生产基地使用生物农药等绿色防控产品奖励实施方案》,大力推广生物农药等绿色防控产品。

  八、加快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建议

  (一)培育新型职业农民

  “十三五”期间,我市实施《广州市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方案(2016-2020年)》(穗农〔2015〕76号),围绕广州现代农业转型升级、城乡一体化发展的实际,以“提高农民综合素质,提升农民生产技能,助推农业农村发展,助力农民收入增加”为目标,以培育生产经营型、专业技能型、社会服务型和引领带动型职业农民为主要内容,以强化教育培训为途径,以资质认定为手段,以政策扶持为动力,着力培养一支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职业农民队伍。从2016年起,我市财政共安排1800万元资金,每年培育新型职业农民1800人,到2020年底,全市累计培育新型职业农民超过9000人,其中生产经营型4500人,专业技能型和社会服务型4500人。认定新型职业农民累计超过2500人。

  (二)落实技能提升培训补贴政策

  从2014年开始,我市按照省的统一部署,实施技能提升培训补贴政策,规定凡符合条件的在穗务工人员,通过自学或参加培训取得相应证书,均可获得400元至3000元不等的技能提升培训补贴。具体按照《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职业技能提升培训补贴申领管理办法的通知》(粤人社规〔2019〕43号)和《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职业技能提升各职业(工种)及专项职业能力补贴(指导)标准的通知》(粤人社规〔2020〕6号)有关规定进行技能补贴申领。目前已涵盖了各行各业共143个职业技能工种和80个专项职业能力工种。

  衷心感谢广州市政协农业和农村委对我市粮食生产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广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0年9月28日

  (联系人:林美莺,联系电话:863778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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