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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市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第20192011号建议答复的函

    

穗农函〔2019〕799号

广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市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第20192011号建议答复的函

宋密彩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建议》(第20192011号)建议收悉。我市政府高度重视,积极组织市农业农村局会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进行认真研究办理,并与您在3月28日进行了座谈交流。经综合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意见,现将办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保障乡村振兴农业项目用地需求方面

(一)加强规划的统筹引领,保障农业项目的合理用地需求。2019年3月4日,我市出台《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若干规划用地政策措施(试行)的通知》(穗规划资源字〔2019〕70号,以下简称《通知》,详见附件),明确提出要强化国土空间规划的统筹引领作用,合理确定农业农村发展的建设用地规模,保障乡村发展空间,统筹安排乡村的生产、生活、生态用地;同时提出在建设用地总量不突破、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前提下,各区政府根据现代农业和农村产业融合等发展需要,在编制和实施功能片区(镇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时,可预留不超过5%规划建设用地规模,用于农村新产业新业态发展或零星分散的单独选址农业设施、乡村旅游设施。目前,我市正按照国家部署开展国土空间规划先行先试工作,并启动广州市现代农业产业布局规划编制,将通过加强农业产业规划与国土空间规划的有效衔接,切实保障农业项目的合理用地需求。

(二)加大政策支持,在年度土地利用计划中优先安排农业项目建设用地指标。根据《通知》要求,从2019年起,市和涉农区每年安排不少于10%的用地指标,保障乡村振兴新增建设用地需求;市在年度土地利用计划中专项安排不少于1000亩用地指标用于乡村振兴项目,由市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统筹安排给具体项目使用。目前,我局正组织各区编制乡村振兴项目土地利用计划,对符合条件的农业项目将优先安排建设用地指标。

二、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政策保障方面

关于您提出“出台发展乡村旅游、民宿、特色农业项目等保障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政策和相关的实施细则,切实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政策支撑”的建议,我市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决策部署,大力发展乡村旅游,积极推动“农业+旅游”深度融合高质量发展,强化规划引领,深入挖掘乡村旅游资源,整合乡村旅游产品,优化乡村旅游环境。尤其在推出系列政策措施、打造旅游文化特色村、培育乡村民宿、实施粤菜师傅工程、完善乡村旅游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下大力气,全力推进乡村旅游蓬勃发展,已形成业态丰富、产品多样、特色各异、品牌渐显的乡村旅游发展新格局。

(一)制定促进乡村旅游发展的系列政策措施。我市出台了《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旅游业发展的意见》,其中“白金十条”提出,获得国家级乡村旅游创客示范基地和5A级景区等荣誉分别给予500万元奖励,旅游文化特色村创建成功,给予每村200万元的扶持奖励。制定了《广州市关于促进和规范乡村民宿发展的意见》,印发了《广州乡村旅游发展三年行动计划》,组织研究和制定了《旅游景区基础设施和服务质量提升计划》。

(二)注重规划先行引领发展,注重顶层设计。根据我市乡村旅游发展实际需要,编制了《广州市乡村旅游发展总体规划(2016-2025年)》、《广州旅游文化特色村旅游规划和6个特色村创建单位旅游策划》、《广州市民宿旅游发展专项规划》等,通过前瞻性谋划、差异性策划,促进旅游要素的合理运用,推动乡村旅游特色化、产业化、集聚化发展,在全市乡村旅游振兴发展中起到示范和带动作用。

(三)完善乡村旅游规范标准。积极推进乡村旅游标准化建设,通过实施旅游标准化管理,推动乡村旅游提质升级。在乡村旅游景区大力实施《旅游景区质量等级划分与评定》国家标准,印发了《广州市旅游文化特色村创建指引》,发布了《旅游文化特色村建设和规范服务》地方标准,制定了《广州市旅游民宿等级划分与评定》,并指导和促进乡村旅游项目(含景区、旅游文化特色村、民宿等)对标达标、规范管理、完善配套、品牌塑造。

(四)加大财政扶持力度。大力推进乡村旅游“八小工程”建设,持续开展“厕所革命”,我市安排专项资金2000万元扶持旅游厕所建设,并安排近2000万元用于旅游文化特色村创建、旅游规划等工作。在乡村旅游厕所建设中,对缺乏用地指标的区域,建设装配式旅游厕所,以解决旅游厕所建设用地难的问题。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我市将继续加快推进实施《广州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三年行动计划》,持续在乡村振兴特别是乡村旅游发展上发力,促进乡村旅游新业态发展、旅游基础设施配套和乡村旅游用地政策落地。

(一)推动农业+旅游融合发展。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契机,结合现代农业,依托广州乡村资源特色、民俗文化和生态环境优势,推进文化创意农园、农业公园、高科技农园、主题农场等新型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新业态发展,培育发展一批以生态养生、度假和民俗风情体验为主的乡村休闲养生度假区和现代农业庄园,促进传统乡村旅游产品升级,提高乡村旅游管理水平,提升乡村旅游品质。

(二)继续加强乡村旅游基础配套设施建设。规范指导和促进乡村旅游厕所对标A级旅游厕所建设,注意协调性,突出地域性,注重实用性。加强乡村道路旺季可进入性和停车场地指引和管理;完善乡村旅游问询和标识系统建设,增强解说、信息咨询和安全救援等服务体系,统筹乡村医疗站,在主要乡村旅游景区(点)设置医疗急救点;规范乡村特色商品购物环境和经营行为。提高乡村旅游重点村道路建设等级,打通美丽乡村“最后一公里”,助力乡村旅游发展。

(三)进一步落实乡村旅游发展用地政策。一是协调相关职能部门指导各区在国土空间规划中合理确定农业农村发展的建设用地规模,统筹安排乡村旅游项目建设用地指标,推动实施“点状供地”政策;二是落实上级有关政策,对乡村旅游项目在未改变农用地和未改变用地用途及功能、未固化地面、未破坏耕作层的生态景观和栈道用地,按实际地类管理。三是支持盘活和统筹乡村闲置建设用地资源,鼓励在乡村旅游集聚区域设置游客问询中心。

感谢您对我市乡村振兴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附件: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若干规划用地政策措施(试行)的通知(穗规划资源字〔2019〕70号)

广州市农业农村局

2019年5月27日

(联系人:王爱民,联系电话:020-86395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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