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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100MB2C9235X1/2024-01046 分类:
发布机构: 广州市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 成文日期: 2024-04-09
名称: 广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2024年市级区域农机服务中心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文号: 穗农函〔2024〕149号 发布日期: 2024-0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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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2024年市级区域农机服务中心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4-23  浏览次数:-

  穗农函〔2024〕149号

  广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2024年市级区域农机服务中心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区农业农村局:

  为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加快培育区域农机服务中心有关文件精神,加快培育一批市场化运营、政府支持、平战结合、指挥高效的区域农机服务中心,全方位夯实粮食安全根基。根据《广州市加快培育区域农机服务中心实施方案》(穗农函〔2024〕83号)要求,现开展2024年市级区域农机服务中心申报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达到《市级区域农机服务中心认定标准》(见附件1)

  二、申报名额

  本次申报推荐名额不限,由各区农业农村局组织符合申报条件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自愿申报。

  三、申报程序

  (一)(一)自愿申报。符合申报条件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向所在区农业农村局自愿申报,申报时需提交《市级区域农机服务中心申报书》《市级区域农机服务中心申报表》(见附件2、3)并附上相关申报佐证材料。

  (二)(二)审核推荐。区农业农村局负责申报主体材料初审、现场核实,汇总并填写《市级区域农机服务中心申报主体信息汇总表》(附件4),提出审核意见加盖公章后推荐上报市农业农村局。

  (三)专家评审。市农业农村局组织有关专家召开专题评审会议,遴选提出拟认定的本级区域农机服务中心名单。

  (四)公示公布。拟认定的市级区域农机服务中心名单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正式对外公布。

  四、申报时限

  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3份)及电子版请于5月8日前报送市农业农村局农机处。

  五、其他事项

  请各区按照《广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加快培育区域农机服务中心实施方案的通知》(穗农函〔2024〕83号)要求,抓紧制订本区工作方案,组织开展区级区域农机服务中心培育和认定工作。

  附件:1.市级区域农机服务中心认定标准

  2.市级区域农机服务中心申报书

  3.市级区域农机服务中心申报表

  4.市级区域农机服务中心申报主体信息汇总表

  附件1-4.docx

  广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4月9日

  (联系人:梁若昭,联系电话:020-863948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