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农办〔2021〕77号
广州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州市农业农村局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的通知
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及其实施细则等文件精神,按照广东省关于进一步推进省市县三级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编制发布工作的部署要求,结合工作职责,编制形成《广州市农业农村局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经局领导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执行。
广州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2021年10月14日
附件:广州市农业农村局主动公开基本目录
广州市农业农村局主动公开基本目录
目 录
第一部分 概述
一、主要依据
二、责任主体、公开时限、方式和监督渠道
第二部分 主动公开基本目录
第一部分 概述
一、主要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2.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
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办发〔2016〕80号)
二、责任主体、公开时限、方式和监督渠道
【责任主体】广州市农业农村局
【公开时限】政府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时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公开方式】广州市农业农村局网站主动公开
【监督渠道】通过网站互动栏目、电话监督
网站:http://nyncj.gz.gov.cn
电话:020-86396612
第二部分 主动公开基本目录